公司维修制度(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2024-01-04 01:4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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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维修制度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制度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xx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xx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篇2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设备档案资料的说明

1、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选型(设计)、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设备的资料整理,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2、设备档案资料的内容

⑴、厂家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⑵、设备安装、记录、调试记录验收移交书。

⑶、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⑷、设备大、小修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查记录。

⑸、精度校验及检查记录。

⑹、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⑺、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书(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⑻、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⑼、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⑽、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⑾、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⑿、其他资料。

三、设备档案的管理

由公司档案资料室负责统一集中管理,保证设备档案资料。

四、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

1、新设备进公司,供应公司人员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

2、设备检修与维修期间,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测绘,经校对后将测绘图纸汇总成册存档保管。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审查各种资料,并负责将审查合格完整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员,由档案室管理人员建档并在移交单上共同签字。

4、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或带出资料室,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五、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1、技术文件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2、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管理部分管人员作分类整理后交资料室作统一管理。

3、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4、图纸上的技术要求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5、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6、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7、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中注明。

8、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9、外协加工和自己制造的非标设备的各种资料管理与外购标准设备相同。

10、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设备图纸资料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六、图纸资料的借阅审批手续

1、资料管理员认真按《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期限等项,借阅人在签字栏内签字。

2、绝密文件资料借阅,需经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其它资料可由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

3、借阅超期未还者,应办理延期手续,丢失、损坏者作价赔偿。

4、非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公司服务的人员经设备主管批准,可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外来服务人员需将资料带出,应经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5、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6、本单位人员调出或离退休前,有借阅资料未还者,须办理归还手续,否则,党政部不予办理调、离、退手续。

七、本制度由党政工作部负责检查、考核,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负责监督。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4工作程序

基础管理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责任事故范围

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分类

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事故的调查

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事故的分析

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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