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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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应当结合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顺应时展规律。宏观经济管理行为同样需要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平衡市场的能力。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宏观经济管理需要目标市场调控相关不足部分。由于市场调节的能力有限,又存在弱点,往往在进行调节的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实时性,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宏观调控。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是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次,在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政府对国有企业放权,不会过多干涉国有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决策问题,这样就十分有效的维护了形成的市场经济环境。并对市场经济的弊端进行规范,从根本上确保了国有资产以及相关问题的安全性。最后,进行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更好的维持市场经济的环境良好与秩序健全。通过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能够更好的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性。更好的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国家也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增强监督力度与机制。不断促成良好经济竞争环境。
二、宏观经济管理条件下的经济信息重要性分析
经济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其能够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部门之间形成良性沟通提供桥梁性的作用。同时,也是经济管理部门行为的重要数据指导。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生产管理效率提升,拓展人类智力发展。因此,大量的收集和掌握经济信息对提升生产力以及提升实践效率意义重大。经济信息同样还能够具体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其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对资源的开发程度与利用效率。是工业发达国家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发展。与此同时,经济信息在现代经济环境当中表现出多元化功能的特征,能够开发、增值、预测经济行为相关活动。在人类社会生活当中,信息、物质以及能源作为人类发展的不可或缺重要基础,其中信息的重要性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三、基于宏观经济管理条件下的经济信息应用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行为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具体包括计划、决策、监管以及服务等部分。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宏观经济管理实际效率,需要不断健全宏观建立机构机制。经济信息意义重大,其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影响更加至关重要,因此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行为开展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和完善经济信息管理系统。
(一)构建科学合理经济信息管理网络
在进行经济信息应用措施管理的过程中想要做好信息工作,必然需要具备如何掌握经济信息的能力,而经济信息掌握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收集原则和规范。经济信息的收集工作更加需要科学的设计与规划,不能贪多求全。盲目的经济信息收集会增加信息管理的负担,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信息管理。同时,经济信息收集还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要充分体现出信息的时间观念。除此之外,经济信息的掌握与收集更加要有针对性,只有有针对性的信息才具有使用价值。另外,经济信息的收集还应当从实际出发,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的长期信息收集机制。
(二)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在一定范围内体现经济信息总体正常运行的内部联系和特征的信息。对于宏观经济的管理,要逐步建立一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此系统应坚持有一定的目的性、系统的完整性,允许一定的独立性、保证一定的可靠性、讲究经济性的原则。体制改革是宏观经济政策效应能够实现的保证,所以要加大力度进行体制改革,首先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加快国有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要不断的改革国有企业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还要改进我国的金融体制,逐步与国际金融接轨,更要实现财政体制变革,实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良好财政体系,要建成现代国家体制,不断提高政府的效率和廉洁性。
(三)加强经济信息导向作用
我国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最终目的在于推进我国经济发展整体进步。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要加强经济信息的引导作用。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和控制中一直具有双方面的影响,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只有保证经济信息应用科学合理,才能促进经济管理效率的提升,若应用不当,则会对宏观经济管理起到制约影响。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必须要加强经济信息的引导作用,以经济信息为重要的发展导向,实现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例如,在某地区内进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合,分析出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此为依据相关部门采取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顺利,推动区域经济整体进步。同时,通过经济信息的引导,能够避免出现局部经济和整体经济冲突的问题。提升局部经济发展效益推动整体经济进步,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四)加强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基于经济信息所产生的重要意义,在经济管理中相关部门要注重经济信息引导下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形势,可以进行的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有:
①在考虑到宏观经济长效发展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当前的体制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个体化措施加强对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
②基于我国当前经济体制的发展情况,可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便能起到推动国有经济健康、良好发展的作用。
③通过对国际金融形势的分析,加强对我国现有金融体制的改革,使国内金融体制能够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地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结束语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信用是随着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被称为信用经济。从2002年“信用提案”第一人童石军提交《关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提案》到今天,信用的广泛连锁性和依存性向我们透视信用一旦恶化将应运而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失信行为一旦持续下去,信用问题将会套牢整个社会。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诚信;信用体系;保险监管
保险业是信用产业,恪守信用原则是保险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有效防范风险、维护经济金融正常运行的根基。要建立保险业的信用体系,首先需对保险业的信用现状有所认识。
一、我国保险业的信用现状
我国保险业目前的信用状况可以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信用缺失”。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保险业在诚信建设上已有不少建树,但是与整个社会和保险行业的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最近一项比较权威的调查结果也证实:有高达六成的保户对保险公司不满意。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在保险人对投保人误导,片面夸大保险新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模糊新产品存在的风险和条款说明,给一些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投保人的强烈不满;其次,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按合同履行保险责任或无理拒赔,加之有效的解决保险争端投诉机制尚未建立,一些保险争端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也挫伤了投保人对保险市场的信心;更有一些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规经营情况普遍,给保险业的社会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
二、我国保险业信用缺失的原因
保险业存在的诚信缺失既与历史和社会规范等方面的因素有关,也有保险业特有的原因。从共性原因看,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由于没有市场竞争,包括保险企业在内的很多企业普遍缺乏诚信意识,加上社会规范对失信的企业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使得失信成本很低,助长了市场诚信的缺失。除此之外,更多是由于保险业自身的原因导致了保险业的诚信缺失。
(一)保险营销的中介性
保险产品大多是人们不愿意谈及的与损失、灾害、死、伤、残等相联系的风险,这种产品避讳性的特点使得人们通常不愿主动购买保险,因此大部分保险产品的销售必须通过中介人。有了中介人,自然就会产生委托-问题,如果激励相克机制设计不好,就会使保险人的目标函数与保险公司的目标函数发生偏差,造成即使保险公司重视诚信也难保人一定诚信的现象。
(二)保险产品的复杂性
保险产品相对复杂(而且呈现越来越复杂的趋势),纷繁复杂的条款使得一般消费者对保险产品往往难以透彻理解,这样就会给某些不诚信的保险公司及其人留下可乘之机。
(三)保险业务(特别是寿险业务)的长期性
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意味着保险买卖双方重复复杂博弈的周期间隔较长,频率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保险公司及其人发生了不诚信的行为,其后果在短期内可能也不易显现,这使得保险公司可能放松诚信自律,放松对人的教育,甚至有可能为了短期的指标和一时的风光而不惜牺牲公司诚信为代价。
(四)中国保险市场的远未饱和性很容易造成诚信的缺失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远未饱和,仍处于拓荒期,大量待开发的潜在的市场需求给信誉不佳的保险公司提供了生存土壤,“跑马圈”的现象严重,优胜劣汰机制没有形成。根据对我国保险业信用状况存在的诚信缺失原因进行分析,笔者认为,除历史、产权制度和社会规范等与其他行业共有的原因外,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还有其行业特有的原因。
三、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作为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为了达成某种意愿而共同约定并相互遵守的一种社会理念,诚实守信是维系我国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衡量一国保险体系是否完善和保险业是否发展,关键就看它是否建立了牢固的诚信制度。中国保险业因其自身的特点,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具备优于其他行业的条件。
(一)国家立法方面
我国的《保险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文件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政府监督方面
统一的监督管理给中国保险企业的经营带来了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统一的监督管理以及政策的连贯性、延续性和高透明度,促使中国保险企业产生自觉维护其自身信用的原动力。
(三)技术数据方面
统一的会计标准所披露的保险企业年报,使得中国保险业信用制度建设中所必需的经营业绩等信息在会计信息方面解决了可以相互进行比较的量化标准问题。
(四)公众监督方面
保险产品的表象是承诺服务,是投保人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信用制度是中国保险企业开拓市场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
(五)行业自律方面
保险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存空间与保险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密切相关。因此,中国保险企业在各地的行业协会大多负担起对失信投诉事件进行处理和争议仲裁的责任,以及自发地开展建设和维护保险企业信用的宣传活动等。
四、我国保险信用体系目标模式的构建
(一)保险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
保险信用体系是指通过法律调整、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对保险监管者信用、保险主体信用及业外信用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而形成的保险信用系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险信用体系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保险监管者信用。保险监管者信用是保险信用的重要保证,是依照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在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下,科学制定监管规章,严格规范市场运作,并以追求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为根本目的的一种行为规范。
2、保险主体信用。保险主体信用包括了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等保险市场主要成员的信用,是保险信用的基础。它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认真执行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追求被保险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相统一的一种行为规范。
3、业外信用。业外信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除保险人以外的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的信用,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的信用,具体体现为如实告知和合同履行。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按最大诚信原则向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缴费、变更通知等义务。二是保险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其它单位和个人的信用。如银行、会计、审计事务所、仲裁机构、医院、律师等。业外信用对保险信用有着重要影响。
(二)建设保险信用体系的要求
1、监管者方面。第一,监管者必须进行监管理论创新。监管的核心目标是消费者理论。就保险监管来说,明确保险监管的目标是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监管侧重于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检测风险走向和防止保险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避免社会公众对保险市场产生信任危机。第二,提高监管的透明度。从根本上讲,提高保险监管透明度,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经营与监管、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要求。为此,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保险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针对目前保险业信息披露中的违规行为,制定相关的处罚办法。同时,加大保险业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引导舆论和社会中介机构依法参与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2、市场主体(公司)方面。必须建立和健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机制。从外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实践来看,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信用关系的好坏,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为此,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能够反应信用要求的管理机制。
3、消费者方面。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所有保险消费者的参与,要求他们在保险交易中履行如实告知和事故发生及时通知等诚实守信义务。同时,要注意培养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意识,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4、社会中介方面。加强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没有这两者的参与,行业诚信建设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也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五、构建保险体系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中国保险业长期存在着信用疲软,成为中国主要经济风险之一。为此,当前要做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
《保险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险大法,对强化保险法规建设,增强公共保险意识,规范保险行为起到了极大的作用。通过修改《保险法》进一步适应了中国保险市场从初创向成熟转化的需要,新保险法对于推进保险产品市场化进程、增强保险经营主体盈利能力、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行业信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还需要相关的法规、条例或细则予以配套,如《保险业法》、《展业管理法》《经纪人管理法》、《再保险管理法》等。
(二)执法
制定保险市场竞争主体的经营规则,是保险监管的主要职能之一,从监管的功能上讲,保险监管更主要应是一个执法机构,目前法规失范的重要根源是在监管实践中重法制建设,轻“法治”执法,其结果是违规行为普遍,监管执法最后陷入法不责众的“威慑陷阱”。
(三)社会监督
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罚管理。发达国家大都有比较健全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失信惩罚机制)。行使政府职能的中国保监会有条件和能力对中国保险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四)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
要建立一个开放的保险市场体系,并使我国保险业在国际声争中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大力培养保险专业人才,加快国内保险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竞争、长期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不仅要与工资晋升、分配系数挂钩,而且也要成为员工职位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建立公平合理的薪资体系。薪资构构成中固定比例要相对缩小,活的部分比例要加大,对有突出贡献者要实行特殊奖励,与绩效挂钩。三是要建立切实高效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计划,实施全员培训,终身教育。
(五)外部监管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的加快,保险监管能否取得实质性的改善成为我国保险业成长的关键所在。过去由于受认识、体制、会计制度、管理方式和监管能力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偿付能力的监管并不是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目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特别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已经开始重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近期保险监管的目标应先定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管”并举上,经过一定的过渡期后,最终我国保险的监管目标将定位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上。
从监管方式看,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保险公司建立风险资本评估系统,健全保险公司的自我评估机制。
在监管范围方面,我国的保险监管机构在过去的几十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阶段。目前有必要对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加以调整,做到就重避轻、突出重点,既保证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又赋予保险公司经营自。
参考文献:
1、魏华林,俞自由,郭扬.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及其监管[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2、刘友芝.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J].金融与保险,2002(4).
3、姚飞.保险监管亟待理论创新[N].金融时报,2002(7).
4、让·勒梅尔.欧美保险业监管[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一)不科学的管理方法
在几次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有一个重要的表现,那就是权力下放。这样做有利于管理对信用社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能从根本上提高信用社的管理效率,也有效的避免信用社对中国银行的资金依赖,拥有独立的经营权。但是这样的权力下放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在权力下放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地方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和管理,尤其是对信用社资金和资源的管理,当地政府容易进行过多干预,这样显然不利于信用社独立的发展,产生政府对信用社管理侵权的局面。其次,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仍然采用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信用社的管理方式应该以市场为主而不是行政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经验还不足,如果一直处于行政管理状态显然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
(二)财务型管理人才缺乏
作为我国的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信用社的主要方面。但是由于信用社还处于发展阶段,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人才资源。财务管理是信用社经济管理的重要方面,财务管理人才的缺乏显然使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经济效益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信用社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资金运转来进行的,由此可见财务管理对农村信用社的重要作用。由于我国信用社主要位于农村,其管理方式多为粗放型管理,相关体制较落后,从而不能使信用社的经济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的一种,其经营目的同样是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财务管理人才的缺乏,导致信用社经营成本增大,吸引储蓄的能力下降,同时贷款能力不足。另外由于信用社的特殊地位,很多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之外还要承担其他的管理职责。
(三)改革定位具有矛盾性
在农村信用社的多次改革中着重强调了信用社的产权关系,指出必要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范进行改革,同时鼓励农村信用社向着商业化的趋势改革,是信用社真正的实现自我发展和自主经营,同时自担风险,进行自我约束。另外在改革中作为农村信用社必须扎根于农村,并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始终坚持为三农的服务。虽然在信用社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作为从中国农业银行分离出来的信用社资金实力肯定比不上那些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实现有效的发展,必须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是这显然不符合服务三农的宗旨,若要强调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信用社的改革初衷。因此应该调节好信用社的宗旨和改革目的,使两者能有机结合,真正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有效解决现代信用社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虽然我国农村信用社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改革信用社股金结构,采用下放式与合作制的经营模式
面对目前信用社改革问题中出现的权力下放严重,政府限制较多等问题,在坚持权力下放的同时,农村信用社的经济管理还必须坚定的执行合作制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的能动性,强化其自身的管理体制,以此来增强信用社的风险抵抗能力。同时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增强对信用社成员服务能力,积极调动信用社成员的工作热情,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这显然也是有利于信用社有效发展的。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中权力下放也应该运用到信用社内部管理体制中去,巩固信用社成员在信用社管理中的地位,形成整体的、系统的信用社管理体制。最后权力下放要求信用社成员深入到农村和农民中去,积极了解三农问题,为信用社宗旨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
由于农村信用社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因此一方面要积极引进优秀的财务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结算体系。现代农村信用社应该在继续开展同城票据结算的基础上,另外开展其他类似商业银行的转汇业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农村信用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积极进行信用社其他业务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水平建立全国结算业务,提高信用社的结算能力,扩展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其次,农村信用社可以借助其他一些商业银行结构联合开展资金结算转汇业务,当然也可以结合一些其他组织结构开展自身的资金结算体系。最后,完善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离不开优秀的资金管理人才,所以扩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人才的招收是建立完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的重要前提。
(三)组建农村信用社自律组织,对信用社改革进行准确定位
进过几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农村信用社经济管理体制取得较大进步,但是由于改革目标与信用社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存在矛盾冲突,主要是信用社经过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与信用社的服务宗旨相违背,应该在进行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加强信用社的资金运用能力,同时加强信用社在业务管理、员工管理、资金结算、资金调配方面充分发挥信用社的组织协调能力。组建农村信用社的自律组织,既可以切实为农村信用社服务,又可以保证政府组织等相关部们规定的落实和执行。信用社经济管理体制有效改革和创新,能为信用社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支撑,也为信用社不断发展、协调与平衡做贡献,从而增强信用社的组织管理能力。对于目前信用社存在的问题,有多种解决策略,上面几条对策研究只是在笔者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提出来的。
三、结束语
信用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信用 利益 信用利益
现代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为信用经济。然而,对于信用交易活动的研究则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年代,对于利益、经济利益的研究所跨越的历史则更长。本文将就国内外目前在上述两个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在依次分析国外研究状况和国内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完成最后的总结。
一、国外研究综述
(一)利益理论研究
新古典经济学是目前西方的主流经济学,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已经逐渐成为所有经济理论研究预设的前提,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已经对象化为对个人效用、厂商利润及国家福利的最大值求解。而把经济利益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在对经济利益本质与规律的研究和揭示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
相反,正在流行的“利益集团理论”尽管属非主流经济学,但体现的却是对经济利益更为直接的研究。利益集团是“因兴趣或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这些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利益集团的压力在结构变革中起了重要作用”。集团之间通过相互博弈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并导致经济结构和制度的重大变迁。该理论研究表明利益集团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己超越集团内每个私人的利益。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同样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应用到经济贸易研究领域中,在延续斯密、李嘉图在贸易利益方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借用无差异曲线、生产可能性曲线等分析工具,构建各类数学模型,继承新古典“最优”与“均衡”的核心理论,阐明了贸易国获取贸易利益的手段以及贸易利益最大化的方法。
在奥塔.锡克《经济一利益—政治》著作中,他认为:“人们的需要和利益是经济活动最主要的、最直接的和客观决定的动力。” “一定的需要或爱好形成人们的利益。利益是以特别强烈地和比较持久地满足一定需要为目的的。这些需要是:物质需要、对活动和关系的需要和文化的需要。”客观地讲,奥塔.锡克对需要与利益关系的认识是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的,但是他对利益概念的界定有失偏颇。他仅仅描述了人与自然客体对象的关系,而没有看到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一定的社会过程才能实现。强调了利益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利益的社会属性。
(二)信用理论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出现并确立的新经济,给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与经营活动的内容带来了很大的改变,金融领域出现了较为普遍的金融创新产品与金融深化活动。这些产品与活动使信用能够飞速发展。信用的内涵、外延及其表现形式都获得了较大发展,远远地超出了传统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概括、总结与认识。
经济学家古德菲尔德(Godfeld)根据传统的货币需求函数实证研究了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证实了经济运行中实际上的货币需求远远低于理论上的货币需求。古德菲尔德把这种经济增长货币下降的现象称为“货币迷踪”。对此,皮尔斯认为:在金融创新中,人们节约使用货币是造成“货币迷踪”的重要原因。他的观点表明现代信用经济中,货币、信用与经济增长都具有相关性,单方面地研究货币与信用,都不能很好地描述经济运行。
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在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应考虑信用,并将信用作为重要的经济变量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20世纪80年代初,本杰明.弗里德曼(B.M.Friedman)在《宏观经济分析中货币与信用的作用》一文中,深入分析了信用不同层次对宏观经济所起的作用,他使用向量自回归的方法分析不同经济期间所选择金融变量与GNP之间的相关关系。最后证实了非金融负债(其所选择的信用指标)与经济相关关系的稳定性。他的实证研究结论为将信用交易活动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奠定了基础。
20世纪70年代以前宏观经济学中最流行的IS—LM模型是以货币经济为背景的。在该模型中,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是完全对立的,货币市场包含的金融变量是货币和债券,他们完全替代了其他金融资产。伯南克(Bernanke)和布兰德(Blinder)认为在当代的信用经济中,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界限已经模糊了,将两者完全对立已经不合时宜了。另外,货币和债券并不能完全替代其他金融资产,金融市场不能完全出清。基于以上考虑,他们将商业银行信贷因素加入商品市场从而把IS曲线改造为CC曲线,即Commodity&—LM模型第一次考虑了信用因素。但在该模型中,LM曲线仍保持原状,货币市场不受信用因素影响,这一点值得商榷。此外,在伯南克和布兰德看来,货币与信贷之间不能替代,这显然也不符合事实。事实上,货币、债券与信贷是信用的不同表现形式,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同质性,存在替代关系。最后,银行信贷并不能代表社会信用总量,该模型仍未充分考虑信用问题。
整体看来,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那么将信用变量纳入宏观经济分析就势在必行。信用指标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与宏观经济关系最密切的信用指标不会相同,因而运用于宏观经济分析的信用变量也不会相同。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一)利益理论研究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利益问题在我国理论界备受各方关注。其中理论成果最突出的时期当属改革开放后,由于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导致利益关系发生较大变动,而且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经济活动中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以下将重点梳理与本文理论分析较为相关的一些利益及经济利益思想观点。
1、利益具有双重属性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鲜明特征在于即包含范畴所体现的自然属性也包含其社会属性。这样的研究方法也同样被贯彻在利益范畴研究中。国内学者张晓明认为:“人类利益的自然属性体现在人对自然物品的需求上,所以是直接的、具体的和无限多样的。在需要和为满足需要进行劳动的过程中,人的需要和为满足需要的生产活动及其所生产的物品都充分发展起来,渐渐形成了所谓需要的体系和有用劳动及其物品的体系,最终人类从主、客体双方面完善了自己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双重属性。” 整体而言,这些思想观点不仅深入科学地阐述了利益的自然属性,同时还突显了利益主体的地位。作者不仅深入分析了利益的根本属性,而且进一步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其形成过程,并暗含利益关系包含与生产关系中。
2、利益包含五层含义
利益的简单定义既是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的利益。余政在其《综合利益论》中深入分析了利益定义后,认为其包括客体性、主体性、过程性、时间性和空间性五层含义。利益的客体性含义表明,利益是需要的满足,利益客体是人类活动所指的对象;利益的主体性含义表明,只有符合利益主体需要的利益才是利益,不能满足利益主体需要的就不成为利益;利益的过程性含义表明,利益必定是在一定的经济过程中实现的,获取利益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利益的时间性含义表明,利益总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完成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演进;利益的空间性表明,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经济空间是经济活动的前提或最基本的资源,没有经济空间也就没有经济活动。
余政所论述的利益五层含义层次分明地揭示了利益的内涵。首先,虽然需要是利益形成的基础,但利益却不仅仅是需要的满足,利益的主体性含义是对其最好的补充。其次,强调了利益的动态实现过程。利益归根结底是需要的不断满足和产生的过程,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发展的,而利益的过程性、时间性及空间性含义则正是结合社会生活本身对利益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并对利益的客体性进行了补充和深化。
(二)信用理论研究
自改革开放后,国内经济学家在信用领域的研究成果非常丰硕,由于篇幅、精力有限,本文不可能阅读、梳理所有的相关文献,只能将与本文的研究范畴相关性较强的一些研究结论总结如下:
国内学者王一兵在其博士论文《信用资本问题研究》(2007)中,首次公开使用了信用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信用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互信任,反映的是以信任为基础的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信用资本是对物的信任(即对信用载体、信用工具的信任)和对人的信任的辩证统一,但更强调对人的信任。伴随着经济信用度的不断提高,这种包含着更多对人的信任的信用会逐渐转化为可以为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并最终被市场接受为信用主体所拥有的一种信用资本。
此外,王一兵还通过对特定行业所具有的信用资本价值的实证分析,基本验证了其所构建的信用资本价值评估模式的有效性。但是由于信用资本的研究属于信用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在实践研究中困难重重。作者所构建的信用资本实证分析模型缺乏逻辑严密的数理论证,这使得实证分析过程相对简略,分析方法也相对简单,分析结果精确性值得商榷。
国内经济学家吴晶妹在《现代信用学》中创新性地定义信用是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市场获得信任的资本,这种资本由信用主体的主观愿望和客观偿债能力构成。获得信用交易市场信任,就能够保障信用交易的完成和信用利益的实现。这种资本可以被看作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一种财富。为了探索信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定信用与经济增长之间量的关系,其还进一步界定了信用交易规模与结构、信用交易活动、信用经济、信用效率等概念。并实证分析了信用总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性,其结论表明不论是总信用规模还是除去政府信用的各类信用规模与GDP的相关性都极强;但是GDP的年增长额却与各类信用规模的增长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整体看来,吴晶妹在其《现代信用学》中全新定义了很多概念,创新性地阐述了很多原理,在借鉴国外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相对完整的一套理论体系,近年来在我国信用理论学界享有盛誉。本文在对信用利益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中将借鉴其中一些概念和原理。
三、文献综述总结
通过对以上利益与信用相关文献的研究与述评后不难发现,只有利益与信用共同交汇于经济学殿堂里,才能最终生成信用利益这一新的经济利益范畴。国外经济学家与国内经济学家对于利益和信用理论的研究都有其科学而深刻的一面。它们的思想方法与观点将成为信用利益理论分析的基础方法与思想源泉,指导信用利益理论研究深入事物内部充分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惟有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论基础上,信用利益的理论研究目的才能完成。实践的发展已为理论研究准备了丰富的现实素材,而国内外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则为研究准备了理论养料。只有牢牢立足于确定的理论基础,切实贯彻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实现信用利益的理论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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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一兵.信用资本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