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转业区别

2023-10-12 21:2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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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

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什么,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有什么区别?

我是岭南通途,我来回答!

在部队,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有什么区别?对个人发展有什么影响?部队的干部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干部,一种是技术干部,他们的成长路径不同,来源也有所不同!

一、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的区别主要在于从事的岗位性质

部队里面的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的区别主要是他们从事岗位的性质不同,所以他们的身份性质也略有不同。

部队里面军官的工作岗位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行政类的干部,另外一种就是技术类的干部,两者之间级别管理,政治待遇等等方面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只是分工不同,所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分担的工作不同而已。

通常来说,如果是军校指挥类毕业的学生,毕业以后都是属于行政类的干部,如果是军校里面技术类毕业,学生大部分都是属于技术类的干部。

军校当中的指挥类和技术类,我在前面的很多文章和问答当中都已经进行过非常详细的分析了,在这里就不在赘述。

二、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是可以相互变动的

其实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之间是可以相互变动的,并不是说一辈子就都是在哪一个岗位上面一直都这么工作。

比如说在基层部队,如果一个行政干部,他想调整到技术干部去工作,如果符合条件,一样是可以调整到技术岗位去工作的,这样的话他就会转变成技术干部。

像一些基层的副营长,如果他因为编制的原因,没有能够顺利的调整到正营的岗位,那么他就有可能会被调整到工程师这些岗位,工程师是可以调整到正营岗位的。

反过来,如果是技术干部,想要转行政干部,相对来说难度就要比行政干部转技术干部要大一些,但是也是有可能的。

三、行政干部主要集中在主力单位

行政干部的来源在刚才我也说了,主要是军校当中的指挥类毕业的学员,指挥类毕业的学员毕业以后通常都是到部队的基层单位工作的,也就是说传说中的野战部队去工作。

这也就导致了部队里面的行政干部主要集中在野战部队这些单位,在野战部队工作的军官可以说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属于行政干部。

当然在野战部队也会有一些岗位是属于技术岗的,比如说维修连这些岗位,比如说工程师这些岗位,都是属于技术岗的,每年也会有相应的技术类毕业的学员到这些岗位上面去工作,也有可能是其他行政类的干部转到技术类的岗位上面去工作。

四、技术干部主要集中在院校,科研单位

技术干部的主力军主要集中在院校,科研单位,在刚才我也说了,技术干部的主要来源还是军校毕业的技术类学员,他们毕业以后,通常来说都是到院校,科研单位工作的比较多。

技术岗位主要也是集中在院校和科研单位,在基层部队可以说技术岗位还是比较少的,相对于行政岗位来说要少的多。

在院校,科研单位这些单位里面,大部分的岗位都是属于技术岗位,行政岗位反而相对要少一些,在这些单位里面很有可能都是行政和技术同时兼任的。

技术干部在这些单位发展肯定会比在基层的技术岗位上面发展要好,因为技术干部在院校,科研单位这些比例占比高,高级职称的岗位多,这样的话调职军衔等等,这些就会比基层的要快一些。

五、前期技术干部发展快,后期行政干部发展快

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相比,我个人认为可以这么总结,那就是在前期技术干部发展比较快,到了后期行政干部发展更快。

通常来说,在营以下的岗位职务当中,如果是技术干部,通常来说发展都是非常顺利的,基本上都是三年一调,但是如果是行政干部,那么营以下的干部调整可能就会比较慢,有的如果因为受到编制的影响或者是能力的影响,很有可能五年六年才能够调整一次。

如果发展到了后期,也就是团以上的岗位,那么行政干部就会反过来要比技术干部要快的多。

不管是行政干部还是技术干部,都是我国我军的重要人才,可以说,不管从事什么样的岗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是为我们的强军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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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打击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以及各种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无照经营和计量、标准、商务、盐业、价格违法等行为;参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后是什么级别?

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目前是以成立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五领域执法为主体,综合考虑其他执法职能改革,跨领域组建行政执法机构。成立的行政执法机构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新《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依然保留了“行政执法公务员”的概念,也为承担“公共管理”事业单位参公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行政执法机构依然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法人员为参公事业人员,这种设置模式合法合理。至目前已经提前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辽宁省,成立的沈阳市文化旅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就是按照这种模式设置。

根据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方案要求,省级不再单独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只设立执法监督机构。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一般为正厅级,执法监督机构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或者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按原则低两级配备,最高设置为正处级。如果设置为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则可以最高设置为正厅级,执法监督为行政职能,设置下属机构的情况应该极为少见。

到市一级,设区的市,或者市辖区,一般不单独设置执法机构,与区合并设立。市一级机构比较复杂,按规模划分有大城市,包括有省会城市,及部分一二级城市,有中等城市,还有小城市;按行政级别划分,除直辖市不在讨论之列,部分省会城市为副省级(15个),其他大部分为地级市,少部分为县级市(26个)。因此,市级执法机构,如果为部门内设机构,部门最高为副厅级,执法机构低两级,最高为副处级;一般来说,市级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内设的执法机构低两级,为正科级。如果设置为下属事业单位,最高可与部门平级,为副厅级,一般设置为正处级、副处级,或者总队为正处级,支队为正科级。

县区一级,是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重点,部门为正科级,执法机构单独设置为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同样为正科级。例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正科级农业农村执法中心,或者市场监管局下属的市场执法中心、市场执法大队等,这种设置模式,应该是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主要模式。

乡镇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所有的行政执法职能,设立综合执法中心。乡镇一般为正科级,设置的综合执法中心,也可以最高设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如果乡镇执法队伍分别设置为县直执法队伍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县直为正科级,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低两级,只能设置为股级,例似于目前已经设置的公安局的派出所,交警队的中队等,级别按规定都应该为股级机构。

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设置级别,基本上都是按这个原则设置。

真宁腔调,贴心提示:

文章看点:1、省级不单独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只设置执法监督机构,一般为正处级;

2、市级执法机构为事业单位,可设置为正处级,最高为副厅级;

3、县区级为行政执法重点区域,一般设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4、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可设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如果按县直执法队伍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只能设置为股级机构。

从教师转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到底好不好?

我在学校工作了11年,行政单位工作了8年。在学校教初中语文,外加班主任。在行政单位综合部门,主要负责材料工作。教师和公务员各有利弊,具体如下:

一、就工资待遇而言

教师工资与职称挂钩,如果较早评上高职,工资几乎相当于公务员正科级工资,甚至更高。如果没评上职称,教师工资没有优势。因为公务员工资按照职务职级并行,够年份就自动向上调档,教师如果评不上上一级职称,工资永远都不会变动(除了普调之外)。另外,公务员有津贴,有车补,有加班费,这都是工资之外的收入,这些老师都没有。

二、就工作时间而言

教师的工作时间远远超出八小时,尤其班主任。但教师几乎不存在加班问题,(但老师的学习培训比较多,平时的网络学习和假期的线下培训),放假就是放假,一年的寒暑假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呵呵。公务员上班时间比较固定,每天八小时,当然,公务员有时候要加班。这个要根据具体单位而定,有的单位加班是常态(比如公检法、乡镇)。相对于职能比较少的行政单位,加班问题应该很少了。

三、就工作节奏而言

教师的工作节奏比较快,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阅卷,再加上其他事务性工作,每一项都要认真完成,而且一般学校工作都比较较真,很少有拖沓现象,该是你的工作,都要保质保量完成。再者,教师面对的是学生,必须要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马虎不得。公务员的工作节奏比教师要慢,现在“庸懒散拖”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日常工作中的常规性工作时效性并不强,所以不用紧追慢赶,如果是上级布置的任务,基本也都有时间空隙,整体来讲,工作压力要比教师小很多。

四、就晋升渠道而言

教师基本上就是评职称了,除非就想当领导,得自己动脑筋想办法了。公务员相对于教师就容易多了。一个是行政单位每年都会有提职的名额,干得好的,有领导赏识的 ,提职的机会很大。二是即便是论资排辈,时间长了,怎么也会轮到自己。而且,现在各单位政务越来越公开化,优秀的人晋升机会还是很大的。

五、就社会地位而言

教师的社会地位,大家都心里有数。还是那句话:有教师考公务员的,没见公务员辞职当老师的。教师每天对着一群学生,社会关系比较简单。公务员要跟很多部门、 很多人打交道,时间久了,会形成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再加上,许多公务员手里掌握着实权,不像教师,只管得着自己手里的几十号孩子,人家听不听还得另说。

六、就职业成就感而言

这个就是教师的优势了。虽说每个职业都能给人带来成就感,但教师的成就感是其他职业里体会不到的。一个好的教师能影响很多人,甚至是改变孩子的一生命运。看着自己的学生越来越优秀,有时候比自己得到荣誉更让人满足。公务员的职业成就感相对于教师来说,可能时间会比较长。因为公务员的工作具有挑战性的不多,好多都是重复性工作,每年都得干,大思路一样,只是内容有变动。也许时间久了,会有职业成就感。

我是海沙石子,期待您的关注。

街道办事处的办公人员是公务员吗?

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很明确的,其工作是繁杂的,人员身份也有多种多样。

一、街道办事处的地位。

街道办事处的地位在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该条例已于2009年废止)是这样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4年就有了这样的规定。但现在还是有些人对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不太明确,有的人还是将街道办事处误认为是街委会,也就是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

1954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废止后,目前能说明街道办事处地位的法律文件就是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了,该法的第六十八条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因此,街道办事处是城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机关。一般的市辖区为县处级单位,街道办事处一般也就是正科级单位。当然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级别要高一些,一般其街道办事处就是正处级了。

二、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身份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也是行政机关。自然要有正式的人员编制。一般说,每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其管辖范围的大小,管辖人口的多少,管理事务的多少等因素,都确定有一定的公务员编制数。就是说街道办事处的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基本上与乡镇公务员的待遇一样,但他们是没有乡镇补贴的。

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除了有公务员外,还有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如街道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事业单位,在这些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就不是公务员了,而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享受的是事业编制人员的待遇。

此外,街道办事处除了有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外,还有一些临时聘用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聘用人员。有的人员可能是由城区财政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有的人员可能是由街道办事处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有的地方为了区别这两类人员,将由城区财政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称之为政府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自行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称之为自聘人员。这些聘用人员的待遇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比较低,政府聘用人员的待遇由城区规定,自聘人员的待遇就由街道办事处自行规定了。

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任务。

已废止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曾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作了规定,但是也很笼统。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该条例废止后,目前还未看到有哪部法律系统性的规定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任务。

但是,一些城市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了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上网查一下就可以发现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通过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1995年通过的《长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对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了很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市建立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街道办事处具体职责。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区实际细化职责清单。

未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

从这些职责可以看出,街道办事处的任务还是很多的,主要是负责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些民生工作,推进社区建设,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抓好辖区的社会治理,保持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等等。

城区的职能部门有很多个,他们都有可能给街道办事处安排一些工作,有些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有时也会安排街道负责,有的还要求“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在街道办事处人手少、工作多、责任重是常态,其工作比在一般的职能部门繁杂得多、辛苦得多。加班加点是很正常的,工作一件接一件也是正常的。如果是遇到创文明城、创卫生城等创建活动,遇上一些中心工作,街道、社区往往是重点,加班加点那就是经常的事了。

但是,在街道办事处的一些工作,大都是直接与居民群众相关的事,做好了,为居民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看到群众满意的笑容,尽管自己累了点、辛苦了点,心中也是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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