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空白合同签字有效吗

2024-03-03 13:3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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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空白合同

有些员工认为,我既然办理入职签署了“合同/协议”开始在公司上班就是公司正式员工。因此并不太在意签署的“合同/协议”名称及内容,这是极错误的想法。

风险一:签署空白劳动合同

有些公司利用员工的这一想法,与员工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待员工签字后也不会发给员工一份留存。等到出现争议仲裁的时候,企业则“大笔一挥”在劳动合同空白处大书特书。

【案例】员工签署空白合同,维权未获支持

2010年,王先生入职北京市某图书公司担任图书管理员,入职当天即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后来两份合同都交还给了公司,自己并没有留存。201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合同,但王先生仍继续在图书公司工作,直至今年5月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被开除。随后,王先生起诉图书公司要求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图书公司则表示,双方签订的是五年期劳动合同,并非三年期,而且王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并非公司开除。

海淀法院庭审中,图书公司提交了有王先生签字的《劳动合同书》及《离职申请表》。《劳动合同书》显示合同期限为五年,《离职申请表》离职原因一栏载有“因个人原因离职”。对此,王先生称两份证据上确实是他签的字,但签署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处是空白的,公司当时只是口头告知他合同期限为三年;而填写《离职申请表》时,离职原因一栏也是空白的,但王先生没能就此提交相应证据。最终,法院没有支持王先生的主张。

案例来源:北京晨报

“小锦囊”

如果员工遇到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公司,要多留几个心眼了。一般来说还有更好的选择,可以去选择其它正规公司,如果决定入职也要留存好相应证据。

风险二:劳动合同VS劳务合同

还有一些“聪明绝顶”的公司虽然与员工签署的是内容填写完整的合同/协议,但其实此合同非彼合同。员工签署的其实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为什么企业煞费苦心要与员工签署“劳务合同”呢?我们就要区分清楚这两种合同的区别。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劳务关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员工保障方面

劳动关系: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方面对员工进行保障,同时承担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险责任。劳动报酬要执行最低工资及同工同酬的原则;

劳务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力义务都是双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愿协商的结果,体现出很大的自治性。

工伤认定方面

劳动关系:单位职工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劳务关系:用人者不负有为提供劳务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对于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则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对第三人构成侵害的,则由接受劳务一方对外承担责任;对于提供劳务者因提供劳务导致自身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当事人间的过错来负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签署《劳动合同》时员工一定要细心,了解自己签署的到底是何种合同以及合同主要条款内容。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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