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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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简易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轿车壹辆,车牌号码为:k16333,租车时间自2014年 2月1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每月十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
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型及租车期限
甲方将壹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的一汽大众______牌汽车,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赁期共______年。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日期
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乙方应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提供的租用车辆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负责办理交通强制性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3、租赁车辆在租期内,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注意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时若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
第五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三篇: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甲方):提车时里程:油箱:承租方(乙方):还车时里程:油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粤,从2014年月日时起到20年月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费用元,共元。此车辆只能由 乙方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
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元/天计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元。还车时甲方退还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
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规、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1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
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规、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
间。交车日为 2014年月日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
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 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甲方应当即更换相当档次和新旧的
车辆为乙方服务。
4. 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
的正常维修,负责该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
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 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 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 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章责任。
5. 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 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 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
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 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第 1 页 共 2 页
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
10.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失。
12. 租赁的车辆只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广东省范围,必须报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范围行
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
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赔偿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责任,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甲方有权
没收定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九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
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权人:身份证:电话:电话(公司/住宅):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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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汽车租赁合同_8333
汽 车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济南金万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合同词语释义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作如下解释:
(1)出租人:依法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资格并与承租人订立汽车租赁合同的汽车租赁企业。
(2)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车辆租赁合同,使用租赁车辆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车辆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所有,能满足承租人使用要求的、技术状况良好,手续齐
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承租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
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养路费缴纥凭证、车船税纥、年检标等。
(7)驾驶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应持有与所租用车辆类别相符的有效驾驶证人员。
(8)车辆损失:租赁车辆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车辆附件的丢失和损坏,以及由此引起
的其他财产损失。
一、租赁车辆状况(详见车辆交接单)
二、租赁车辆使用期限及租金
承租人因需要向出租人承租车辆,车型,车号,租金标准为(元/天、元/月、元/季度、元/年),付款方式,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司机,按每人每天元收取司机服务费,将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当承租人结算租赁费用时应预留500元的违章待查金,在查询(结算后的45天)确认无交通违章记录后返还。
三、超时、超里程计算方式
汽车租赁基本行驶里程为每日200公里,月租(含一个月)以上基本行驶里程为每月5000公里,超公里计算方式为每公里1.00元。
承租人超过约定还车时间的,在早7点到晚20点时间段内,以6个小时(含6个小时)以内为半天,6个小时以上按整天,晚20点至早7点按超时数减半计费。
四、车辆用途及使用条件
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的用途是(商务、自用)。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销售、抵押或进行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他任何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承租人必须保证在道路状况良好的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
五、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车辆租赁期间的因承租人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车辆损失。
2、出租人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出租人赔偿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 、出租人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承租人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违章罚款、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5. 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6. 出租人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详见备注)缴纳养路费。
7. 对因非出租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连带责任。
8. 协助承租人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提供给出租人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2、承租人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承租人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
3、承租人租用的出租人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出租人的车体(件)。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同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承租人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到账后提车)承租人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承租人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出租人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车辆发生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的售后服务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承租人不得擅自安排修理。承租人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8、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承租人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承租人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车辆损坏程度计算,事故维修费用3000元以内按维修费实际发生额的20%计算,事故维修费用3000元—8000元按维修费实际发生额的30%计算,事故维修费用8000元以上按维修费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承租人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4s专营店修理费的3倍承担违约责任。
9、承租人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被盗抢、损失或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低于三个月的车辆租赁租金。
10、承租人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承租人应及时告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及时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承租人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承租人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损将车辆交给出租人。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
易爆易腐浊物品,如发生上述情形致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
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14、赔偿时,承租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5、承租人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柴)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16、承租人不得将租赁车辆交给本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以外的人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在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租金的20%的违约金。
2、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人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3、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人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维修费用。
4、出租人提供的车辆不能满足承租人的使用要求的技术状况,或手续不全的(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有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人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未能按期处理,合同
中登记的驾驶员将被作为违章责任人提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八、担保条款
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的,承租人可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担保。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不需与出租人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在本合同中签字即视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就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出租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车辆交接单》。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人已详细审阅并理解上述合同条款,同意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承租人:保证人:
年月日
第五篇:汽车租赁合同(最终版)
鄂尔多斯市奇瑞投资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
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
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
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
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
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
际 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20%。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
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
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交接车验收清单
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色。
□发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还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起始公里:_________,终止公里:_________。
交接时违章记录: □有□无,详细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行驶证: □有□无,牌照(前后):□有□无,保险卡(证):□有□无, 车船使用税:□有□无,使用维修说明书:□有□无。
一、车况
左前大灯:□完好□损坏,右前大灯:□完好□损坏
左前小灯:□完好□损坏,右前小灯:□完好□损坏
左前转向灯:□完好□损坏,右前转向灯:□完好□损坏
左反光镜:□完好□损坏,右反光镜:□完好□损坏
左后转向灯:□完好□损坏,右后转向灯:□完好□损坏
牌照灯:□完好□损坏,防雾灯:□完好□损坏
仪表盘:□完好□损坏,室内反光镜:□完好□损坏
雨刮器:□完好□损坏,前后保险杠:□完好□损坏
收放机:□完好□损坏,点烟器:□完好□损坏
烟灰缸:□完好□损坏,车身划伤:□有□无,具体位置及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工况:□正常□不正常,空调工况:□正常□不正常
底盘:□正常□不正常,外观清洁度:□非常□基本□很差
油盖:□完好□损坏,
更换部件:□有□无,具体更换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随车工具:
工具千斤顶:□有□无,轮胎扳手:□有□无,灭火器:□有□无
螺丝刀:□有□无,备胎:□有□无□完好□损坏,
呆板手:□完好□损坏,钥匙:□完好□损坏,故障警告牌:□完好□损坏
双方确认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承租方经办人:___________(签字)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出租方经办人: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