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设备代租合同(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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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承租协议
在商业和法律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合同主题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合同结构和格式,以满足具体需求。下面是一些成功合同的例子,希望能够给你提供一些指导和启示。
设备代租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对安徽金九维景国际大酒店c楼工程,地址:铜陵市狮子山区的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修保养,直到工程完工。施工升降机生产厂家为山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型号为sc200/200。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将安徽金九维景国际大酒店c楼工程,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修保养,直到工程完工。
二、工程内容:
本工程共计维修施工升降机一台,工程款根据实际工期为准。
三、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时,甲方即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元,作为预付款,在施工升降机拆除以后退还。维修保养费在当次维修结束时支付,维修费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支付,保养费为____元/次/台。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该一台施工升降机的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产权单位章)、产品使用说明书。
2、甲方负责警戒线的有效和可靠及安全检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如因甲方的施工升降机需要更换零配件,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维修。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维修保养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发生的一切纠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国家有关条例、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不得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随意损坏甲方设备和丢失零部件。
3、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操作。
4、乙方负责每月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一次保养并做好记录。
5、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支付维修保养费时终止本协议,且预付款不得退还,并告知质量工程安全监督站。
设备代租合同篇二
租赁企业: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闲置车辆(单位或个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青岛汽车租赁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______,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下,乙方可优先享受代管代租。
保(所投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安装gps卫星定位,便于车辆被盗被骗时提供有效查找证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所提供车辆必须保证正常行驶安全,负责车辆正常维护和年审工作,因车辆自身故障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可代为负责车辆出租期间的保养、正常零件更换、小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可协助乙方处理,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租人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失的。
2、承租人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损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利用诈骗形式骗取车辆,车辆无法追回的。
5、承租人造成的难以收回的一切损失。
七、甲方按天出租应付乙方租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租金每月底10日前结清。
八、车辆出现重大事故,承租人通知甲方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如属保险事故,费用按《机动车保险条例》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非保险事故,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因事故造成的车辆无法行驶,停运期间,甲方按照日租金的50%付给乙方。
九、车辆在代租期间,承租人因触犯刑事民事责任,甲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甲方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资料无误,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车辆代租期间若发生盗抢事件,甲方得知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工作。
十一、车辆代租期间若发生被骗事件,甲方得知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工作,如甲方核实被骗车辆承租人的资料无误,视为甲方无过错,甲方不承担所造成损失。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设备代租合同篇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二、商品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方式:送货上门;
(二)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xxx,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后,验收完毕。
三、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货到____日内通过现金一次性付清货款。
四、商品售后服务。
甲方按照乙方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范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机械部分保修期为________年,主要电子设备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他部分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
五、甲方承诺。
(一)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商品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
六、乙方须知。
开封后15天内,应保留商品的原包装和充填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妥善保存商品的发票、配置清单和三包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设备保修卡的规定进行保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保修,情节严重,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2、乙方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的4%(百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订日期:
设备代租合同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的,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的天数计算。
三、租金及进出场费。
(1)设备租赁价格:按月计算,每月租金为_______;不满一月的按_______元/天支付租金,进出场费_______元,由承租方支付。
(2)支付方式:每月出具结算单,根据结算单一次性支付,付款后3天内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需经乙方工程部彭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乙方一律不予认可。
四、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五、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六、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合同签订是并将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一同备齐,复印件由乙方留存。
七、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单位章):
承租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备代租合同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器名称:
甲方根据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将以下机器出租给乙方使用:
机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总额。
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金总额10000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两个月的,按照两个月计算租金。
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机器而继续。
使用本合同机器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租金标准按合同规定租赁期内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标准计付。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租赁机器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器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器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器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等处分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及计算:详细参照本合同附件《机器租赁报价单》规定的标准支付租金;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两个月的,按照两个月计算租金。
2、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第一期租金,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30000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器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租赁机器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器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器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器,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器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器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器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机器设备的维修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机器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器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器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器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器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器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器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机器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20%的违约金(即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除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浦东新区分会仲裁或直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月租和保证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设备代租合同篇六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为确保河池市铭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王乾钢(以下称抵押人)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园的游乐园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由于本次贷款主体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企业性质为民办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证处无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抵押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华信评估公司开出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2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条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臵。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再交监督单位柳州银行河池分行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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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代租合同篇七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为确保河池市铭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王乾钢(以下称抵押人)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园的游乐园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由于本次贷款主体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企业性质为民办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证处无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抵押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华信评估公司开出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2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条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臵。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再交监督单位柳州银行河池分行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设备代租合同篇八
1.甲方设备提供的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及饮水机和水桶给乙方。
2.定期维护设备,更换耗材。
3.出租方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按乙方要求封装纯净水_______桶/日,供乙方使用。
设备代租合同篇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法定(负责)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法定(负责)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销售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ups不间断电源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甲方本次购买乙方____________ups不间断电源___部,合同标的额:______万元。
ups不间断电源单价: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部,总价为:____________元。(该总价为包干价,包括:运输、保修、服务等费税)。
合同产品的质量要达到我国先行质量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产品技术说明)乙方提供样品备查,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性能资料。
1.交货时间和期限:合同签定后_________周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1.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货到1个月内如双方对合同产品质量无异议且产品运行稳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5%(即人民币:____________)。
3.合同满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即总货款的5%(即人民币:________)。
全部合同价款,由甲方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内。
2.乙方对合同产品实行主机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期从安装验收合格起计算,保修期外,合同产品的维修,乙方按成本价格收费。
乙方其他承诺:
电池一年现场包换;设备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
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提供2小时应答,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
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内容、办法、时间、规模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培训附表。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经对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一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属文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期: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二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租用乙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配置。
乙方将设备,数量台,配备熟练操作工人一名,租赁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施工地点:
1.租赁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个月,如超出期限则按实际天数乘以每天元计收租金。
2.工程名称:
3.施工地点: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1.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元。
2.从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当日起计算租金,至次月日结算上期租金,到甲方电话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之当日为合同租赁结算截止日。
3.租金每1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结算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全额租金,不得拖欠。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一定要排除或避开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负责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施工安全,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不安全,要暂停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3.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指明施工区域内的通信电缆、管道设施,必要时划线施工。危险区域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和安全疏导。
4.若因乙方设备自身原因,当月累计超出8小时维修时间。甲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
5.甲方承担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所供柴油必须安全合格,因油料质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且挖掘机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挖掘机配备壹名操作工人为甲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甲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若无故不服从甲方调度,甲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赁期间,乙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甲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甲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乙方仍将按时向甲方计收租金。
六、其他约定。
1.设备进场费用由承担,进场费用为____元,退场费由承担。退场时由甲方支付完租赁款后,由乙方负责找拖车运输,拖车费为进出。如甲方租赁期在三个月以内,由甲方负责承担;如租赁期超出三个月,则由负责。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乙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付全责。若因乙方操作人员自身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操作人员自行负责。
4.在合同终止前,甲方必须提前3天电话告知乙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甲方原因使乙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甲方续租,乙方将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5.挖机每月工作时间约定不少小时,每天小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三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乙方:甲方: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三
甲方:吴江市菊达纺织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省卓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二、分销区域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为湖南地区/市的分销商,分销范围为湖南省。
分销产品类别190#、320#、420#、600d、1680#、人造革。
三、产品分销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四、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协议结算方式:现金支付、银行汇款。
五、货物运输方式:
乙方书面订货后(订货数量不得少于1000件(含1000件)),甲方在7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件数不够的甲方有权顺延送货时间。
运费承担:厂区至长途发货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货运部至乙方销售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保证具有经销相关产品的合法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证明经销资格的相关证件。
2、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制定年度销售指标20xx万元及市场营销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拓市场,及时向下级客户配货。乙方对于合同项下产品未进货达1个月或连续3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权限。
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分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代理产品,并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及价格体系,不得高于或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重大营销活动或出现跨区销售、恶意冲货、砸价、揉价等非正常销售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警告后仍不听劝阻,继续向其它市场窜货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分销权。
4、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商业秘密,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5、甲方对于本合同项外的产品,有权在乙方的分销区域内另立分销商,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分销权。
6、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免费提供分销产品的进、销、存等明细表及赠品配送明细表。
七、产品质量及退货。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厂家的工商、税务、卫生检验检疫、质量检测报告等一切产品相关资质。
2、不管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退货的,甲方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视为违约;守约方均可根据本方的实际情况,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诉诸法院的,由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吴江市菊达纺织皮革有限公司乙方:湖南省卓尚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四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
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明细(详见抵押物明细清单)。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
6.每月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
申请书。
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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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代租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条件。
1.一张全新电脑桌和一只方凳。
2.提供10m带宽的校园网接入,乙方有责任维护;并保证在学校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网络的通畅;如出现意外8小时内解决。
3.机房保证在假期内开放,并有网管维护。
4.机房每天有专人打扫,保持自备机房的清洁卫生。
二、甲方可获得的权利。
1.签定协议后,乙方不得无故要求中断履行。
2.乙方有责任保证甲方的电脑设备的安全(密码泄漏不在保证之内)。
3.如机房需要关闭休整,须提前一天通知,一般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三、甲方向乙方作出的书面保证。
1.不在网上发布与散布各种有争议的.言论,严格遵照国家关于网络的法规与条例;出现此种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乙方分配的资料(ip地址,座位号)不得进行任何改动,不使用任何黑客工具、特别是代理搜索;如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无条件搬出。
3.有责任对机房的公共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桌、凳等的非人为损坏有责任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如不提出的、将视为甲方责任;损失金额直接从押金中扣除;赔偿金额如下:电脑桌x元/张;凳子x元/张;网线x元/米;其它视情况决定。
4.在使用过程中机位自用,不得占用其它空间,一台电脑只可以一位使用者在使用,如发现甲方违反,可视情节限令甲方搬出。
5.租期结算:按月结算。每月月底收费、具体时间看黑板通知;逾期按日交滞纳金:x元/日(刚开始不在月初搬入的,按实际天数结算);如因处罚等原因的,按满一个月收取。
6.上机及离开时间请准确记录,否则按机房开门和关门时间计算;如发现故意隐瞒时间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条件搬出。
7.要求一人一机,有证上机;每个机位机主不允许私自换人;若要变更,需重新签定协议;机房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废物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8.机房内不允许拆修计算机,计算机如需维修、请与值班老师联系。
四、费用的收取。
1.押金:x元(搬出时退还);
2.卫生费:x元/月机位;
3.桌椅折旧费:x元/月机位;
4.网络信息费(按以后学校规定);
5.租金:为x元/月机位;
6.电费:14寸以下:x元/小时;15寸:x元/小时;17寸:x元/小时;
7.包月:x元/月,包月者在上月交费时间预交下月包月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设备代租合同篇十六
抵押是指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抵押。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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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抵押人:
通讯地址:
电话:
借款方于年月日向出借方出具。
借条。
一份,为确保借款方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以下简称:抵押人)愿意以其在苏盛农机有限公司购买的机器设备向出借方作抵押。出借方(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设备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2.抵押物总价值为元(大写:),用于本次抵押的担保额为元(大写:)。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为调查抵押物下落或状况而支付的调查费、运输费、必要的维修和改良费用等卖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5.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届满时,抵押权人有权利立即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任何方式和途径停止抵押物的使用,并将抵押物转移至抵押权人或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担在此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抵押人与任何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责任。
5.除本合同约定之抵押担保外,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还设定有其他担保的,无论其他担保是人或物的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利首先依据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确定的抵押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年月日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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