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可以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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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其有权对外签订一定的合同。而实践中经常会在行政单位的项下再设置下属的行政组织,一般称之为内设机构。那么行政单位内设机构能否签订合同呢?
一、行政单位内设机构能否签订合同
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是合同效力待定,需要行政机关追认。行政机关不追认,合同因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二、什么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系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内设机构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关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
内设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而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则不同。
但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也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则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否则将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三、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内涵不同:政府部门、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政府部门、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