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确认合同有效 你可能需要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2023-04-23 04:2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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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确认合同有效

一、仲裁协议定义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书面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该法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不因主合同的某些变动而影响从合同的效力,即主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是否有所变更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仍可依仲裁条款或单独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机构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未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实体纠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认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应当依法受理。受理后,被告认为约定的仲裁机构明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仲裁协议约定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如“××市”只有一家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约定的仲裁机构系指“××仲裁委员会”;如“××市”有多家仲裁委员会,应当认为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具体理由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的复函》 [2005]民立他字第55号。

二、仲裁协议约定不明解决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有两种选择:一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二是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本文探讨的即是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的情形,则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裁定,那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附:申请书模板(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仲裁协议有效/无效。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与申请人×××以……方式订立仲裁协议,内容为:……(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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