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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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一
甲方 :
乙方 :
根据《^v^合同法》及^v^2019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梯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1、电梯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2、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政府的有关要求,甲方需在2#楼及3#楼安装2台电梯。现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确定,共同遵守执行:
序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内容: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停层站数:_________
功能: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1、安装新电梯1台3层3站3门客、货两用电梯;
2、安装新电梯1台3层4站4门客、货两用电梯;
3、拆卸旧电梯2台,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废注销;
4、新电梯安装工程相关的土建工程1项完全配合2台新电梯的安装需要;
5、新电梯门口包边1项。
上述电梯工程包括: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维护和使用申报、登记、安全使用许可等全过程的交钥匙电梯工程。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1、电梯制造安装标准符合: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__________)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97)
《电梯技术条件》(gb1058—97)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__________)
符合质监、电力、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整机性能与可靠性达到一等品标准。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施工责任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三
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便业主或委托人办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既有住宅 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 续办理导则。
一、业主协商、签订协议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 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 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 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装 电梯有关工作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及实施单位应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真实性承诺范本见附件1、2) 。
(一)制定初步方案。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 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 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 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 分摊方案等内容。
(二)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 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同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 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范本见附件3)。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 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 位进行设计,出具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 范、标准,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设计方案。
1、规划设计要求。增设电梯设计方案除满足《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 技术规范》(jgj/t 390-2016)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增设电梯的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 、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在通 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2)增设电梯建筑尺寸严禁过大,满足电梯基本使用要求即可,不可 增加附属设施。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通过连廊与原住宅 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宜大于,增设的电梯宜采用玻璃围护 形式。
(3)增设电梯层数必须与现有住宅层数一致,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 。
(4)增设电梯外观应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幢楼同期 申请加装的电梯各单元的外观应一致。
(5)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增设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 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2、消防设计要求。
(1)电梯井及连廊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的 设计要求。
(2)加装电梯后建筑最近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m。
(4)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 、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7)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二)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将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 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4),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 ;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 图);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 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 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本单元等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或 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增设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 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 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无 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4、公示结果报告: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相关利益方对增设电梯事项 的异议,或有异议经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结 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5)。
三、工程手续办理
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 案等审批手续,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书面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增设电 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设施的, 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提前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v^令第18号)和《山东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有关规 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规 划审查意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v^令第119号)第二十四条 第三款规定,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 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 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 后即可施工。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tsg t7001-2009)第五条规定,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 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 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 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 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一)办理增设电梯规划审查意见。
1、办理部门:规划直属分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3、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见附件7);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及承诺书(提供原件核验);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总平面图、 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2套;
(4)业主关于增设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
(5)申请增设电梯方案公示结果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1、办理部门:各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9);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
(3)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资质证书;
(4)监理合同、方案及资质证书;
(5)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和结 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
(6)建设资金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
1、告知部门:市质监局
2、告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济南市政务服务质量技术监督 大厅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5、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10);
(2)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
1、办理部门: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申报地点:市中区英雄山路238号,市质监局一楼服务大厅
4、办理时限:检验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申报材料:
(1)电梯监督检验申请单;(见附件11)
(2)电梯制造单位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3)电梯安装单位提供的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告知书;
(4)施工方案;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或土建工程勘测图。
四、施工组织及验收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电梯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对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增设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五、使用登记及资金补助
(一)电梯使用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 区市场^v^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二)资金补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 续后,增设电梯的业主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魏新丽)
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受发包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委托,向乙方购买及安装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电梯事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此合同。条款如下: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3.规 格:见合同附件二(电梯规格表)
4.数 量:2台
1.合同总价:即壹佰零肆万玖仟贰佰元整,¥1049200.00元。(详见附表一)。
2.发包方认可价中含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验收、调试费、维修费等本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向发包方申请电梯拨款,款到甲方后先付乙方20万元电梯定金,乙方与东芝电梯签合同后,乙方将此定货合同提供给甲方一份,甲方确认后,再拨60万元作为发货款。乙方在安装调试完后,提供竣工资料,交出钥匙,保证不因电梯工程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电梯款全部到位甲方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剩余款甲方与乙方结清,乙方出具发票并向甲方提供5%银行履约保函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因维修不及时引起的纠纷和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付款以电汇(电汇费用乙方承担)或支票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3.甲方管理费5%按966000元的乙方工程款计算,约计为元(发包方提议)
机件预定交货日期:年 月 日
1.乙方预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安装,30天完成安装。
(如甲方土建或付款条件情况未能符合安装条件,则安装工期顺延)
2.甲方协助乙方,乙方安装后10 天完成调试.
3.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济南市旅游路南侧,转山西路东侧(龙泉山庄居住区内)
乙方负责运输。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在货物安装完毕并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货物所有权连同钥匙一同与甲方交于发包方。
1.发包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甲乙双方及时沟通乙方向发包方提出工期增减费用等为宜,甲方协助办理。
2.乙方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进场安装的日期,按双方商定的指定日期进行施工。
1.乙方会同甲方、建立、发包方,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2.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核对后迅速补齐或调换。
3.甲方不得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
1.乙方按照和建设方商定的品牌和安装事宜施工,并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建设方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乙方自电梯的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日起计12个月内为甲方提供免费维保服务。接到排除电梯故障要求的12小时内,到达电梯进行检查维修。
5.乙方在维保期间将对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6.按照^v^《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在电梯免费维保期满前30天内与发包方订立电梯保养合同。
1.中途退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如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定金;如已支付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部分生产的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产品制造完毕后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包括定金)。以上情况一旦发生由乙方负责要求发包方执行
2.乙方收取定金后不按时交货超过30天以上,加倍返还定金。(定金归发包方)。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交钥匙工程30天以上,加倍返还已付货款。
4.乙方承接本工程,对本合同约定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甲方办公楼预留电梯处施工条件查看,认为具备安装的条件。合同签订双方后应相互配合如期履行生产、安装。乙方承担安装电梯的水、电费用。
2.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全部事项及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费用直至货物达到正常使用标准且向甲方提供《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4空缺)
5、安装过程中人员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10.本合同一式 4 份,每份 9页,双方各执 2份。
甲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客户单位: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并达成以下约定事项:
安装电梯,数量(大写)xx台,安装电梯,数量(大写)xx台。
1、本协议最终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rmb:元,¥元。
2、工程在当地技监局办理开工告知及竣工检验时所发生的收费由甲方承担。
安装进场后预付30%,产品经安装调试全部完毕后再付40%,余款在产品经当地质量结束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取得验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并移交清后)一次性付清。(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安装时间:天
根据国家标准gb7588、gb/t10059,gb/t10058,gb10060等要求,并结合甲方的安装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1、确保货物按时发运到工地现场,并配合解决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电梯安装协议书电梯安装协议书。
2、提供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支持服务。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安装工程款。
4、提供安装施工图纸及资料。
5、负责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发货质量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
2、在货物到现场后即组织安装人员进行开箱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开箱缺错件星系,验收后的物资由乙方负责现场保管,若有缺失,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3、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对厂检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4、若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安装复检的,则承担发生的复检费汇合营销
5、严格按要求填写公司所提供的工程施工资粮,做到及时记录。
6、经检验合格后的电梯应及时向甲方移交电梯的相关物品,若经授权代表甲方向用户移交时,则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7、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书面形式记录,待安装完毕后需移交检验人员。
8、乙方应确保安装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工期延误造成所示的则应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收取300元/天的误工费。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客户做好必要的联络。10、不准与用户物理争吵,若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损坏或经济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除上述约定的费用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在进场施工前3天,必须向发包方提供所派施工人员的名册清单,保险单据,及操作证复印件,严格做到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施工。
1、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装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循用户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做到文明操作。
3、若因违规操作而导致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设备的损坏、遗矢等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到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加装电梯一楼补偿协议 加装电梯一楼赔偿协议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工程地点:项目内。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v^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的违约金。
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