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需要签解聘合同吗(员工辞职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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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出离职,单位应该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虽然“解除”和“终止”二者听起来差别不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区分清楚,以免留下隐患。
在劳动合同中,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1、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
2、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3、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情形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
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
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
劳动者被迫解除(38条);
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
以上解除的成就条件也是不同的。
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5、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
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计算;
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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