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

2023-07-15 08:0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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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一

项目名称: 工程范围: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的方式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为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建设工期 本工程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

第三条质量目标 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圆整(元)。如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经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后,按增加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造价报经上级领导机关及主要领导的核实审批后议定实际增加工程部分的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在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乙方主要施工设备进厂后,甲方须预付给乙方35%的开工预付款。剩余工程款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进度,三期支付给乙方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甲方预留为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保证金。期满________年后如未出现工程质量的缺陷,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甲方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其它行为的,甲方将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对乙方实行处罚。乙方应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

二、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阶段计划目标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由于乙方违背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度目标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以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部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做为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甲方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由于乙方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严禁野蛮施工。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要求,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材料

一、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均不再调差。

二、各种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部颁《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甲方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技术档案、交(竣)工资料,并在进行初验的基础上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

二、甲方在收到交(竣)工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

第九条其它

一、关于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地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

二、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运输便道的修建、现有交通设施的改造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帮助协调,但甲方在协调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对取、弃土场地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和管理工作。取土、弃土场需经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因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的所有争端、索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

一、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上级领导机关留一份备案存档。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公路养护承包范围:

二、承包经费:

按照《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方法(试行)》、《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农村公路按400元/年/千米支付养护经费;被评为不合格的,可以扣除标准养护经费的20%-----50%;对于经常不养护,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不发养护经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承包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四、养护经费拨付:

乙方养护质量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甲方检查评定,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计酬,累加后分为半年度和年度二次付清养护补助经费。

五、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甲方按照《壶关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标准,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度、年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按考核结果拨付承包款。

六、甲方职责

1、指导和协助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3、协调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拨付承包经费。

七、乙方职责

1、路面保持长年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无破损。若有毁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以坚实的砂石及碎石材料修复,确保质量。

2、路肩整洁、平整、无超过15cm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

3、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

4、因地制宜做好公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和栽植,确保行道树生长良好、美观、无病虫害。

5、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6、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

8、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遇有特殊情况时,要服从乡人民政府的统一调遣和指挥。

八、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养护工作转让他人。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养护承包工作。

5、本合同与上级政策文件不相符的,按上级政策规定需要解除合同。

九、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养护承包人员每周每月必须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养护。养护以路面平整、边沟排水畅通、路基无杂草、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季无积水为标准。对公路养护工作认真负责,每次检查考核达标的,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养护工具、材料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二○○八年 月 日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三

乙方:

为了确保 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和内容:

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本站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 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xx年6月10日开工,至20xx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 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 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 元/平方米,培路肩 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工程款费用。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第六章 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签章)

法人 或 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四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五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 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 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 工程验收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8.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某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即使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担。(乙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承建单位)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 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协议书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七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建方: (下称乙方)

甲方为了完成村通镇砼硬底化道路及搞好生态文明村建设,把该村砼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依现有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规模及质量要求:

1. 工程全长约2.3公里,混凝土路面宽度4米,厚度为0.18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 该路按现状必须用机械及人工平整,才能进行砼路面施工砼强度为c30。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 工程造价:该工程按20xx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结合当地造价部门公布的主要材料市场单价及材料实际动距交由县财政局审核中心结算价。

2.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甲方先付备料款27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带资施工,待项目专项资金到位,甲方要及时把资金转给乙方。

五、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开工将道路全部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乙方承建工程中所需的人员、机械、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材料购置:

水泥用有出厂合格的32.5r普硅“建霸”牌水泥,碎石2-4cm,砂用海南中粗砂。

七、工程开、竣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动工4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属甲方原因影响,完工时间可相应顺延。

八、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两天内,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丈量验收。

九、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①必须提供搭设临时设施及材料堆放场地。

②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③负责路面铺草,以便乙方淋水养护,保证工程质量。 ④负责接通水、电到工地,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⑤负责规划拆除道路障碍物。

2. 乙方职责:

①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②要安全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③负责工程中的水电费用。

十、其它:

1.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实施中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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