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归入法——合同法案例分析方法

2023-09-04 00:0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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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归入法简单介绍:归入法是法律适用的一个统一方法,它由四个步骤组成。

1.归入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是每一次归入的起点和终点

立法者的意图是指导原则

法条的文字是归入法的限制

不能遗漏归入法的每一个步骤

2.前提:找到准确的法律规定并确定其各个要件

每次归入的前提:找到准确的法律依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抽离出法律条文的每个前提条件

3.归入法

a.归入的步骤

(1)总起句

审查的每一环节都通过总起句来引出,审查结尾必须有一个结论性的句子相呼应。

(2)定义

对于总起句当中出现的词语给出定义

(3)归入

将事实案件与定义做出比较,确定事实是否符合定义。

(4)结论句

必须完全呼应总起句

b.归入法的框架

前提:

找到准确的法律规定

确定该规定的各个要件

第一步总起句:需要审查什么问题/什么要件?

第二步:定义:给出指向的要件的定义

法律规定的定义

司法解释、判例、学术文章中的定义

如果针对定义存在分歧:说明第一种观点;说明第二种观点

对所有观点进行讨论,并说明你将采用哪种观点(务必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如果定义仍然含有不明确的内容:启动一个新的“嵌入”的归入过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根据嵌人归入的结论,继续回到原先的归入过程

第三步:比较/归入:将案件事实与定义作出比较

第四步:结论:说明比较的结果,务必与总起句严格呼应!

如果该法律规定的要件不止一个,那么应当继续对下一个要件使用归入方法。

务必牢记,对于每一个要件、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应当以总起句开头,并且以结论句结束你的分析,对于整个案件的最后结论也是如此。

案例:

B想买一辆二手车,与车主C协商,B希望以5万元购得该车,C希望的售价则为7万元。

归入法:

当事人双方可能缔结了一项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缔结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换言之,要约与承诺的内容应当是一致的。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讨价还价,但并未就最后的价款达成一致。

因此合同并未缔结。

4.归入法中的困难点

b.解释:字面、体系、历史、目的

c.收集案件事实

5.法律的发展:法律可以通过类推适用和目的限缩两种方法发展出超过字面含义的内容。

a.类推:只有在法律含有并非出于立法者本意的漏洞之时,并且在未涵盖案件中的利益情形与已被涵盖案件情形相同时,才能使用类推方法。

b.目的限缩:限制法律适用范围,以防止产生明显不公的结果。

6.确定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是法律分析的一部分

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也应当统一

解决民事案件

1.对于案件的基础评价:WWW.法律基础

who wants what from whom on what legal basis?

2.请求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条文的结构

法律基础:合同条款、单个法律条文、多个、一个合同与一/多个法律条文的结合

3.归入:请求能成立吗

4.例外:可能妨害请求成立,可能否定请求

5.结论

一、案例S1--归入法

X公司是北京的一家保险公司。在他们将办公室从复兴门迁往崇文门期间有几台电脑被损坏或丢失了,不得不重新购置。Y公司是一家硬件经销商,也是X公司原来设备的供应商。1月31日X公司向公司发出订单订购5台台式电脑,并提出希望尽快得到电脑以继续其业务。Y公司对该订单没有进行答复,而是于2月3日向X公司送去5 台电脑。X公司将这些电脑安装好后并投入使用。

Y公司是否有权要求X公司给付货款?

解决方案:

A基本案例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和方式】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Y公司或许可以根据《民法典》第626条请求X公司支付这5台电脑的价款。(总起句)

Ⅰ这项请求权基础是否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595条,产生该项请求权的前提是X和Y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1.X和Y之间是否已经订立了一个有效的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合同主要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

a.是否存在一项要约?

根据《民法典》第472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般认为,《民法典》第470条前3项,是要约的必备要素。本案中X公司发出的要约前三项都满足,

所以存在一项要约。

b.是否存在一项承诺?

根据《民法典》第479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480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1)承诺以通知的方式做出?

并未,而是直接送去了电脑。

(2)承诺以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都没有。

但是,根据《民法典》480条的目的解释,一个暗含了订立合同的意图的行为便足以构成同意。

因此,存在一项承诺。

(3)承诺是否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481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订单的非对话方式做出,Y公司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本案中,y公司是在3日后交付电脑,那么是否是合理期限呢?

观点1:是在合理期限:理由

观点2:不在合理期限:理由

(选哪一个都行,但要自圆其说)

认为在合理期限。

2.中间结论:X和Y订立了一个合同,根据Y有权根据《民法典》第626条请求X公司支付这5台电脑的价款。

Ⅱ该请求权是否消失或者发生变更?

没有

Ⅲ该项请求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66条,Y已经交付货物,X没有拒绝付款的理由。

Ⅳ结论

公司有权根据《民法典》第626条请求X公司支付这5台电脑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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