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023-09-10 14:0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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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吗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劳动合同会因为两种原因结束,即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主动解除行为,使劳动合同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解除又可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主动、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终止是自然结束。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4一共八条之中,可以简要作图如下(有下划线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详见本法第46条):

本条规定的即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中的“双方协商解除”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双方出于自愿,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这是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平时我们说的“提前30天申请辞职(本法第三十七条)”最大的不同是:不必等30天,可以马上走。只要双方都同意劳动者马上走,那劳动者当然可以马上走。但是如果劳动者申请辞职时,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马上走,那劳动者还是应该继续在单位工作30天,遵守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规定,留给单位时间及时安排新人接替工作。30天预告期过后,不管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走。

胡长洲于2011年5月5日入职攀枝花市钛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2月20日,因胡长洲被降薪向钛海公司提出异议,双方起争执,钛海公司随后即通知胡长洲进行离职体检,要求胡长洲离职。胡长洲于2014年2月21日到市疾控中心进行了离职体检,此后再没有回钛海公司上班。

2014年4月14日,胡长洲向攀枝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钛海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5193.35元。仲裁支持了胡长洲的请求。钛海公司不服,起诉至一审法院。

钛海公司诉称:“我公司与胡长洲并未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胡长洲系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擅自离岗,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双方虽没有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书面的一致意见,但胡长洲按钛海公司的通知进行离职体检后没有再上班的行为,已明确表明双方以实际行为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了合意,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钛海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例改编自无讼案例《攀枝花市钛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胡长洲经济补偿金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5攀民终字第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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