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认购书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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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说到签订认购书能不能退定金,但还是有朋友私信问我,认购书上约定了履行义务的具体期限怎么办?明确了让我什么时候交款、开发商什么时候交房?开发商要强制我签合同付款怎么办……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认购书到底算不算购房合同。
1.认购书是购房合同的情形
我之前有过一个案子,业主都因为逾期交房打官司的阶段了,却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只有一份认购书,实际上现在各地也有这种情况,买房之后只有认购书,甚至有的地方的业主连认购书都没有,自己签过什么文件手里都没有,问到违约责任、交房日期、办证期限等问题都答不上来,除了知道买了套房大概什么时候能入住什么都不知道,真的是一问三不知。
这种情况下买卖关系形成了吗?要看认购书里的条款具不具备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确定的内容总共有13项,如果都具备就有可能被认定成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但仅仅有这13项还不够,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开发商收取了购房款,按照司法解释是应当认定成购房合同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再退房退钱,就不是退定金适用定金罚则的事情了,而是要通过解除合同完成的。
2.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的情形
业主在交定金签认购书的时候,所看到的认购书或认购协议十分详实,上面13项基本都会有,甚至违约责任还特别重,就会让购房业主压力山大,但实际上即便满足上面的13项内容也收受了款项,也有很大概率不会被认定为购房合同,因为认购书最大的作用是:作为预约合同,约定将来某一天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x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并签订合同。
除了约定未来签合同的日期,还会有类似这样的条款: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以及定金在什么时间转化成购房款的条款,这些都表明认购书是约定认购意向的约定,最终内容要通过新合同(本约)签订过程中协商确定。两者是独立有具有联系的合同,联系在于都和签订购房协议买卖房屋有关,独立在于认购书指向的是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而购房合同指向的是所要购买的商品房,所以不论认购书叫商品房认购协议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内容上不是对未来签约行为结果的确定,而是对将来要签合同的约定,都是认购书,一个预备性合同。
3.合同没签成,定金退不退
认购书如何认定,直接关系到定金退不退的问题,业主听到最多的话应该是:你不签合同就是违约,定金是不会退的。但真实情况是任何合同的签订,都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尽管现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不会变,业主仍然有权利提出添加或者删除某个条款的权利,如果因为开发商不原因变更条款而没签订合同,这属于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
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对业主震慑最大的认购书条款:购房人已经充分审阅并同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有条款,若因其要求更改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由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定金。这种条款是剥夺购房人权利的条款,符合法律上认定无效的格式条款,不用因为这个睡不着觉,只要记着预约合同最主要的目的是约定未来要签合同就行,至于怎么签还要协商,分清他们分别指向的是签约行为和具体房屋就可以。
所以说,只要没有签正式购房合同,就还有和开发商协商签合同的机会,也就有退定金的机会,开发商不退定金?没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