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2023-10-04 19:5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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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

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正式施行的同时,包括《合同法》在内的9部法律被废止,原《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但是《民法典》并没有沿用该条款的形式明确列举合同无效的情形,相关条款散布在不同的章节中,《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到底有哪些呢?

讨论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法院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只要不违反明确的法律规定,更愿意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尊重当事人之间意思自治,一般情况下不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民法典》并没有沿用之前《合同法》列举的方式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而是在合同编规定了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并规定合同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总则第六章的有关规定,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我们根据这些规定总结了以下无效情形:

一、总则编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如果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则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无效,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因为规定了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格式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如果有《民法典》总则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无效情形即无效;

4、如果有《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即无效。

三、免责条款有以下情形的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总结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三编 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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