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是和置业顾问签的 买房被置业顾问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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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置业顾问骗了,可以收集被骗的证据材料,维权要回购房款和定金。我下面举例的就是购房者被中介骗,中介没取得房源,就收了定金,收了定金后又没房卖,就退了定金。购房者把中介起诉到法院,要中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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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退定金的知识点”这一系列的回答,2023年2月24日已写到第81篇,其它80篇在我主页的回答可以看到,都有法院的判决书做为依据。我会研读退定金的判决书,将里面的干货内容提炼出来,也会加上自己几年实际操作过退定金的经验分析和拓展。
退定金的知识点81:收定金后中介说没房卖了,法院判赔3万
法院判决书内容:二审庭审中,张玲丽陈述如下:我也是做房屋中介的,案涉房屋是客户的,我对尚居四季园公司称是我朋友的房子、他口头委托我卖的,但是3月份左右他不让我卖了,我找不到他人了,我收取马权的定金后,没有转交给房主。
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并无不当,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张玲丽与马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事后又以“(房主)不让我卖了”为由解除合同,依法应向马权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的认定,一审法院结合案涉合同签订时的房屋价格、张玲丽退还定金的时间、该期间房屋价格走向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并无不当。至于尚居四季园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因该公司在居间过程中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张玲丽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达康分析:因为二手房的房东可能今天说卖,明天又不想买了,而房东和中介也不是全权委托的关系,只是中介知道有房东在卖房,就帮房东卖。中介不是实时知道房东的卖房情况。
案例中的中介收了购房者的定金,结果没房可卖,就把定金退回,也不愿承担赔偿。
这种行为,耽误了购房者购房,所以购房者把中介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毕竟双方是签过合同的,应该按合同赔偿。
达康拓展:购房者交了2万元的定金,法院不是判决赔偿2万,是赔了3万,为何?
法院结合案涉合同签订时的房屋价格、张玲丽退还定金的时间、该期间房屋价格走向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且二审支持一审的赔偿金额,认为并无不当。
因为这期间购房者所在城市的房价一直在上涨,所以法院也考虑到了该期间房屋价格走向的情况,综合认定了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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