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危房改造建房申请书)

2023-03-14 17:4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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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抗震改造申请表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一

乙方:(改造户主)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危房改造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准确的完成,按照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阳区20xx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特制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质量保证:改造户经核准确定为改造对象后,立即选择确定有资质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要选择有抗震、防寒设计要求的图纸进行施工;建筑材料选取符合国家标准,尽量就地取材节约成本,并保留进货单据已备存档;严禁建设彩钢房等临时建筑。

二、手续齐全:改造户必须履行规划,土地等相关审批手续,按照相关部门确定的位置进行放线施工杜绝违章建筑发生。

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原则上确定在40-60平方米以内,由于人口等特殊原因确实要超过60平方米的要经镇以上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同意的方可。

四、资料报送:改造户要及时将改造所需资料及时向村镇管理部门报送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和准确性,施工前改造中要及时向村镇管理部门汇报反馈并到现场留下影像资料和监督质量与施工安全。

五、竣工要求:危房改造要在当年11月15日前竣工,外部门、窗、护壁等围护结构装修完整,室内厨房、卧室、棚、地面、门等结构完备。

六、法律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图纸、质量巡查监督、及时拨付资金等服务和管理工作,乙方要按上述条款要求改造,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造成改造资金不能到位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改造户、镇政府、区建设局各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二

为提高农村贫困居民的抗灾减灾能力,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截至目前20xx年已下达两批危房改造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乡镇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经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研究决定,20xx年安排你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一批 户,第二批 户,共 户,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彻底完善网上信息录入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指导村、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分配到村到户,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六到户,即:一是任务到户,7月10日前要把全部任务分解到户,改造要求落实到户;二是公示到户,每个危房改造户都要按照村上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三是建档到户,建立健全纸质档案和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并按阶段逐步完善;四是监督到户,村镇助理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逐户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五是标识到户,危房改造完工后统一加挂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各乡镇要及时组织、抽调相关人员对危房改造户逐户进行验收,并填写好验收资料。对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由各乡(镇、办事处)及时组织人员再次验收。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料报送工作,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及时报送,

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及公示照片必须完整、清晰。每月15日以前将危房改造月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777721。

五、严格按照《xx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意见》(黔政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做好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严防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改造补偿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七、今年危房改造任务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与市政府和各乡(镇、办事处)所签目标责任相挂钩,年底按照实际得分所占比例作为各乡镇的最终得分。具体各项分值分配比例如下:

(1)所建房屋质量符合标准,数量与所分配任务一致的,得50分

(2)每月15日前及时报送危房改造月报的,得10分

(3)8月底前报送危房改造申请表及其相关资料,10月底前报送纸质档案表,资料报送及时完整的,得15分

(4)11月15日前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报送且资料完整的,得15分

(5)网上录入及时且11月底前彻底完善网上录入信息的,得10分

(6)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一户在总分中扣除5分

(7)对超额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每多一户在总分中加5分

(8)能坚持整村推进,形成集中连片的或在危房改造中有创新、有特色的乡镇,在总分中加10分

八、各乡(镇、办事处)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质量、安全、稳定、资金使用等,各乡(镇、办事处)要负完全责任。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三

白沙镇人民政府:

我系白沙镇上潘村新一组村民,全家五口人,现有泥砖房6间,约170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四间房间,一大厅。建于1980年,自建房至今已有30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遭遇风雨灾害。

自20__年3月起,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险象环生,危及全家生命安全,以至只能寄宿在好心人家。因此房子长时间无钱修葺,房屋损坏更加严重,房屋已于20__年5月28日零晨4时55分倒塌,剩余的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敢进人,房屋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所以我想把已倒塌的危房改造重建,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的问题。可是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暂时无法重建新房。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四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12〕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三)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四)细化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八)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五

孙村镇中分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甲方:中分村委会

乙方:农户:住址: 中分 村小组

乙方承诺,根据中分村美好乡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包括墙体刷白),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建、修缮住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否则甲方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收回部分改造款。

墙体刷白的时间要求:等甲方通知后按标准自行实施。(如影响村庄规划整体进度,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分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农户: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六

同志们:

刚才,县住建局通报了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并就如何抓好下阶段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赞同,请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现在已是10月中旬,时间非常紧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面完成任务。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乡镇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全面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发动、协调、督导和落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坚持农户自建与集体帮建相合,对特别困难、没有能力自主建房的农户,乡镇要将其列为帮扶对象,由党员干部结对帮建、代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安居工程。

二要确保工程质量。要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各乡镇(办事处)务必要落实好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的原则,严格房屋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确保使用安全、设计科学、建筑合理。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进度与质量、进度与安全相统一,确保施工过程中和新建房屋不出质量安全问题,确保经得起时间检验,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放心房”、“满意房”。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督促检查,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进度靠前的要进行表扬,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要严格按照“第一次通报、第二次约谈、第三次问责”的要求进行跟踪问责。住建部门作为具体工作的实施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要抓好工程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验收的重点是质量、资金和面积。10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全部完工,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做好资料完善建档工作,并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11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所有农村危房农户档案资料分类别、分年度、分乡镇整理归档。确保以合格的工程、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年底的检查验收。

二、进一步抓好小城镇绿化建设

近年来,我县围绕建设“美丽衡南”的目标,大力开展了绿化植树活动,城镇绿化水平明显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城镇绿化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城镇绿化总量不足,城镇内的广场、公园较少,街道没有绿化到位,树木缺株、少株、死株等现象较为普遍。为进一步加大城镇绿化建设,优化生态人居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冬在全县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植树增绿活动。

一要明确工作任务。要按照县政府办《衡南县小城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南政办函[20xx]15号)文件要求进行建设。每个乡镇要建设1处以上的公共绿地;新建城镇主次干道每隔5米栽种1棵绿化树木,已建城镇主次干道的死亡和空缺的苗木要100%补植到位,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绿化率必须达到标准要求。本次乡镇绿化活动10月中旬至12月份结束, 12月底前县政府办牵头,组织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的绿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且作为本年度城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后,各乡镇要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抓早动快,及早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专职领导、专职人员,明确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单位、小区绿化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资金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建设标准。乔木与灌木结合,名贵树种与乡土树种结合,主次干道绿化以大叶樟(胸径≥12厘米),桂花树(胸径≥6厘米),广玉兰(胸径≥8厘米)等品种为主。各小城镇要力争建成区内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绿地率达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园林式单位达35%以上,绿化美化城镇人居环境。

三是明确资金筹措。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小城镇绿化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筹,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绿化建设完成较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各乡镇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克服困难,紧密配合,团结协作,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要深化绿化成果。要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实行“增绿、补绿、护绿”多措并举,大力加强以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品位。绿化建设方案一旦确定,各乡镇要抓好冬季苗木种植的最佳时节,立即确定施工队伍,该整地时整地,该备苗时备苗,该种植时种植,尽快完成建设任务,要以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城镇绿化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各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单位、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的督促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居民植绿护绿的热情,打造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的单位、小区。

三、进一步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燃气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本地区建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建设五方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当前,已经步入秋冬季节,气温逐渐转低,如遇雨雪、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切实抓好城镇建筑、燃气、供水等重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志们,农村危房改造、城镇绿化、建筑燃气安全都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重要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做到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加强,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系统安排,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自己找施工队进行建设。

二、甲方要为乙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具体标准为三类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不得超过60平方米;一般新建户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不得超过80平方米;翻建户要打地梁和上梁,外墙贴笨板刷涂料,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起脊房顶且不得使用单片彩钢瓦;维修户要做到换门窗,房顶,做外墙保温三样缺一不可。

四、保障金收缴。开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障金,翻建户交 _____ 元,维修户交的 _____ 元。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建设,甲方不予向上级申请验收。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危房抗震改造申请书(推荐)八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20xx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3954户(见附件1)。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一)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一)申报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4、县领导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在网上公示。

(二)乡镇上报材料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乡镇危房改造农户基础资料表(花名册)打卡花名册;

2、相关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3、农户家庭建房申请书;

4、危房鉴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6、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7、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

8、乡镇公示复印件;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件8);

10、乡镇公示复印件;

11、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12、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贫困户应提供相关证明);

13、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14、集中连片建房项目,乡镇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乡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纸质档案一式2份,乡镇初审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县、乡镇各存一份。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四)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验收表》,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县级验收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属农户所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严格审核审批。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搞好统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县四项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五)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在4月25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4月底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及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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