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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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商品买卖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买卖合同也是大家经常会要用到的合同。众所周知,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等等,那么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呢?
一、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买卖合同内容不明确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