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内签合同合法吗(公司规定:先试用合格才能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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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法的关键在于试用期约定多久。
不论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约定,用人单位均应在劳动者开始为其工作时就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其他原因,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而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超过一个月试用期不需要签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视同为正常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