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定金(「订金」与「定金」有哪些区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2023-11-25 20:0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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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定金

1.订金与定金,从字面本身就可以予以区别!

(1)订金

订,从字形上看,言字旁,就是一个口头预约的意思。从法律上讲,通常有“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说法,说白了,在嘴上预约,无以为证,自然就有取消、不实的可能。即使当前有电子证据,有录音、录像等,但起码也有一个载体存在,而不是单纯的一个“嘴巴上说”。因此,在预约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取消预约。订,只是一个预约、制订、签订之意。

订金,它是在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换句话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出现什么意外,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如果这份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2)定金

定金则有所不同了。

定,是确定、决定之意,是表示肯定或必然,是确定不变的,是先期确定。

定金具有对合同的担保性质,类似于保证金。支付定金后,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对方退还定金。但如果是由于接收定金一方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接收定金的一方要双倍返还定金。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很多人买房,刚开始觉得房子不错,马上拿钱就定了。但再看其他楼盘,又觉得现在这个楼盘比之前的楼盘更适合自己,更便宜、实惠。这个时候,买方一旦反悔,想要回定金,基本上是不可能,因为这属于买方单方面反悔,卖方可以不退之前的定金。当然,排除卖方也不懂,将“定金”写错了“订金”,或者买方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让卖方“退步”。反过来说,卖方如果觉得还有新的买家出更高的价钱,或者房产市场发生新的变化,房价突然上涨,卖方不想卖给买方了,就要退还买方双倍定金,甚至是乐意奉“赔”。

(3)相通之处

“订”与“定”也有相通之处,都有经商讨或按一定程序约定的意思。只不过,“订”重在商讨的过程,而“定”重在确定的结果。

2.订金与定金,上升到法律上的区别!

(1)定金是法律层面上的说法。定金有担保、保证性质,而订金则只是一个预订、预约之意。

(2)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差异。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使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按照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法律后果不同。前面已经说了,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该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收受订金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订金或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事实上,合同中一般情况下是“定金”,而非“订金”。如果在合同中直接写成“订金”,收受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此,给大家提个醒: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希望懂法的朋友,不要欺负那些法律知识欠缺的客户,故意设下陷阱,在“定金”和“订金”上面做文章。 @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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