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十大经典案例

2023-12-20 11:5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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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没有了

空白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未填写,仅是留有劳动者的签的合同。该类劳动合同实质上属于双方未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未对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对于空白合同而言,常出现以下两个问题:

问题一:职工拒签空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所谓“书面劳动合同”,并非单指以书面为载体的劳动合同,而是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内容的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必备条款全部或部分缺失的“空白劳动合同”,导致双方不能就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明显违背了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劳动者有权拒签。用人单位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则构成违法终止。

实践中有的劳动者还在合同的空白处写上“空白”字样,防止用人单位事后单方填上空格,并主张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空白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维持事实劳动关系状态。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无理由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可以。上海司法实践中认为,用人单位违法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条款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题二: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还能主张二倍工资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劳动者签订的是“空白合同”,是否能够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对此应当区分不同情形:

情形一:有的“空白合同”内容没有任何必备条款,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则该合同形同虚设,则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情形二:有的“空白合同”内容是没有覆盖法律规定的所有必备条款,即条款不完备、内容有欠缺,但仍属于残缺劳动合同而非无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来看,法律对于无劳动合同和有瑕疵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仅是必备条款不完整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是重新协商之责。    

残缺劳动合同以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将文本交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张二倍工资,则没有法律依据。

三、举证责任问题花落谁家?

对于空白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未签署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责任,虽然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填补内容,以主张双方并未签署空白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选择司法鉴定程序主张合同填补内容属于后填补情形的,一旦鉴定结果显示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签字日期期间有时间出入,用人单位将面临诉讼程序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虚假陈述、干扰仲裁、诉讼活动,面临司法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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