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合同之后签几年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应该签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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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届生而言,签劳动合同是一个需要极其谨慎的事宜,这是任何一个学生从校园走入社会的第一步,也是十分关键性的一步。以下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是否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步入社会以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双方在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将是有章可循的。
一般而言,劳动者有选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没有任何优势,可以说是处于劣势地位。无论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期限、工作环境、工作地点、保密条款、竞业限制等方面,劳动者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仅仅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一般而言,都是格式条款,仅仅在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岗位需求及职责说明、工作时间、薪酬状况等比较个性要求的内容是空着的,需要根据具体的要求填入,其他的部分都是提前定好的。如果接受这样的劳动合同,你就要受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没有仔细认真的看劳动合同或者对于一些明明不清楚的地方没有提前问清楚是什么意思,在出现了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时,任何一方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是完全没有保障的,因为只有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告知你工资是多少,在哪里上班,做什么事情等等与你工作相关的必知事项,但是并没有用合同、协议等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常言道:“口说无凭”,万一将来发生纠纷,劳动者是百口难辩。另外,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请你离开。但是,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只要能够你在这个用人单位上班,从入职之后的第二月到第十二个月,你可以拿到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出现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最终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支付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既然要签订劳动合同,那签订多长时间是比较合适的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常态。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更多的会选择三年以及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双方签订三年以及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会相对第一点的,另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相对简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当注意:
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因为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工作地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所以,有可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可能你决定工作地点好像是无关紧要的因素,其实不然。如果你原来在某地的市中心工作,用人单位因为岗位需要或者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将你调往郊区或者异地工作,你觉得你是否可以接受呢?这可能对你而言就是灭顶之灾吧。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想将任何一个劳动者调岗,难度是比较大的。虽然用人单位有自主经营权,但是,调动劳动者岗位被认为是对劳动者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动,要求用人单位就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合理性进行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或者举证不能达到证明效果,单位将不能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同时,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的随意调动工作岗位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服务期。这个问题是应届毕业生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没有之一,关注度甚至超过对工资的关注度。在上海,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落户。因为外地人口到上海落户是一个极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在刚毕业的时候,因为想在上海留下来,当然,也希望户口可以留下来,就开始找可以落户的单位。有的学生在落户的时候是享受了用人单位的加分待遇的,有的学生没有,但是,要想在上海落户终究是需要找一家可以落户的单位的。
一般而言,享受了用人单位的落户的优惠待遇的。用人单位一般都会约定服务期,至少两年,三年的也有。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约定服务期不敏感,当时的最大需要是落户。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自己的技能的提高,开始对原来的工作环境、工资等等都不满足,想要跳槽,然后被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制了。然后,开始与用人单位进入了长跑的仲裁、诉讼中。
关于因落户而产生的服务期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服务期是不包括落户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其他的比较细化的约定,也许不是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存在,而是以借款协议或者其他形式存在于劳动合同中,那也是应当遵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保密条款。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劳动者所从事的工种的特殊性或者实际需要与劳动者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保密协议,在该条款中,一般会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专门的保密协议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劳动者所从事的工种的特殊性或者实际需要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该条款中,一般会约定违约金,而且违约金会约定的比较高。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当然,如果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依据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金。但是,一般而言,你既然离开的原来的单位,一定是找到了更好的平台来发展自己,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是难免的。难道你会拿你工资的30%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不去上班拿100%的工资吗?别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三方协议的,劳动者又不愿意去,怎么办呢?
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那么请仔细看清楚三方协议的约定是怎么样的?因为在有的三方协议中,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又不愿意去了,会约定一个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至于违约金是多还是少,要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不是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不去了,也无所谓,如果劳动者去实际上班了,用人单位可能不会发放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就完全没有去时间工作过,那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又不愿意去了,可能会实际影响你的征信。虽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处于主导地位,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还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定签订了,就一定要严格遵守。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把工作做好。如果你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已经将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再想推翻难度倍增。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