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十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2023-12-27 11:2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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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十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入职时或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或者说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将需要怎么赔偿呢?

在讨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家会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

【问题一】劳动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来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合理使用劳动力、控制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特长。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问题二】既然劳动合同如此重要,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三】有些“精明”的劳动者就想了,既然不签劳动合同有两倍的工资,那如果单位一直没跟我签,那我就一直拿两倍的工资,那不是爽死了?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赔偿期限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规定的,主张赔偿将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石祖新律师特提供北上广、江苏、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参考(案例附在文尾)。

【问题四】那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惩罚了吗?

非也。此时单位将需要承担第二个法律后果: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五】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问题六】既然未签劳动合同有这么多好处,某些“精明”的劳动者又开始想了,那我就想办法故意拖延不签呗,岂不是好处多多?

只能说,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会有这种人、这种事,好处怎么能让你都占了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当然,实践中也有很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并不严谨,导致未及时辞退这类员工而仍需要付出二倍工资的代价……

【延伸问题】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两项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

二、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七】劳动者如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呢?

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有同学说,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不也可以吗?实践中,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主要解决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涉及法定赔偿的事项会告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八】如何确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赔偿主张呢?

石祖新律师在此提醒,应充分重视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想赔偿获得获得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问题是你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要及时搜集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而且最好是在离职前就能够收集或固定相关证据,否则离职后的取证工作将变得十分困难。

【问题九】那么,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问题十】最后,还应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想要尽早拿到赔偿,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哦。

【上海最新案例】上海良庭贸易有限公司与栾晓磊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2019)沪02民终784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因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17年8月31日到期后,双方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在良庭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已履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令良庭公司支付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与法无悖,该项判决亦应维持。

【北京最新案例】北京律远专利代理事务所与被告XX劳动争议案二审判决书

【案号】(2019)京02民终6439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XX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4200元另加提成。一审法院据此判令律远事务所支付XX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0月2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3600元,并无不当。

【广州最新案例】广州钟兴灏龙机械有限公司、蒋禄兴劳动争议案二审判决书

【案号】(2019)粤01民终3681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灏龙公司未与蒋禄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蒋禄兴提交的银行账户明细交易对账单和灏龙公司提交的2017年10月1日至11月6日期间向蒋禄兴支付工资的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反映的工资支付情况,蒋禄兴主张灏龙公司支付从入职次月2017年4月1日至离职之日同年11月6日期间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3716元合法有据,应予支持。灏龙公司上诉主张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并对原审法院核定的二倍工资差额所提异议的理据均不充分,本院不予采纳。

江苏最新案例】南京法米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陈慧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苏01民终110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根据法米丽公司在一审中的陈述,陈慧是法米丽公司的人事职员,负责考勤和签订劳动合同,故陈慧系为法米丽公司提供劳动,并由法米丽公司的员工向陈慧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故陈慧与法米丽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法米丽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与陈慧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慧述称其在法米丽公司负责行政事务及人事方面的招聘、考勤,法米丽公司主张陈慧还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提供向陈慧告知工作职责及陈慧实际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故法米丽公司关于陈慧的工作职责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在内,故无需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上诉意见,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浙江最新案例】杭州拱圆速递有限公司、汤必胜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号】(2019)浙01民终342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汤必胜一审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在拱圆速递公司工作,而拱圆速递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汤必胜并非其公司员工,故应当认定汤必胜于2016年7月7日进入拱圆速递公司工作。鉴于拱圆速递公司未能在2016年8月7日之前与汤必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拱圆速递公司应当向汤必胜支付2016年8月7日至2017年7月6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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