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重新签合同变更了合同内容 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但合同内容被更改了,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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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但合同内容被更改了,这合理吗?
2,如果用人单位更改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劳动条件没有降低,即工资没有降低,则该合同合法有效。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了,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当续签时,就等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采用双方自愿原则。针对合同内容,用人单位愿意这样,用人单位之所以主张这样,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劳动者愿意那样,也是因为劳动者为了维护自的利益。这甲乙双方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意愿。这个双方主张自己意愿的权利是自由的,是不能剥夺的。所以说,当续签劳动合同时,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修改合同内容的权利。所以说,当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修改合同内容是合法有效的。
(2)续签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修改了合同内容,则劳动者可以不同意续签。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为什么这样做?
这是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个人不同意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
4,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则员工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则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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