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协议是否需要重签

2024-01-09 14:5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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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后合同有效吗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532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1016条第2款: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法》第32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结论

1、企业名称变更后,不影响企业名称变更前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2、若仅为公司更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变更的),不影响该公司继续承担债权债务。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以及其他权威查询网站,核实前后公司名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一致,以及具体的更名时间。

三.案例分享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将企业名称更改为瀚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此之前,该公司法人代表也由马云变更为叶郁青。后来企业代表介绍到:平时生活中所用到的支付宝,其实公司名称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不是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者名称高度相似,确实容易让网友混淆。

即便如此,很多网友仍然会思考这样的问题:如果支付宝公司名称如上所述变更为瀚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那花呗岂不是不用还了?(欠马云的钱凭什么还给叶郁青哈哈)。

其实,企业更名属于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并不影响企业的资产情况,不影响企业的履约能力,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不管你欠支付宝的,还是支付宝欠你的,债权债务均应如约履行,否则构成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更名后的企业对更名前的企业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名并不影响其对外的债权债务履行。

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变

四.实践处理建议

Q:甲乙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后乙公司更名了,合作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

A: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后,变更后的公司自然承受变更前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在公司变更后,对在变更前所签订的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应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Q:继续履行是否存在风险?是否需要签署补充协议?

A:在实务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避免纠纷的发生:

甲乙双方协商认为需要重新签订的,可以变更名称后的公司的名义签订新的合同,院新原合作协议解除;

双方协商认为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公司名称变更的前后关系,确认原合作协议继续有效;

不重新签订的,也可以由变更名称的公司向合同相对方发送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欠我的专栏中《更名函》模板),在《更名函》中说明公司变更事项并告知以原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公司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当然,通知函上要加盖公司的新公章。

Q:更名后的公司需主要什么问题?

A:更名的公司应注意以下问题:

更名后不得继续使用更名前公司名称的公章;

预留印鉴中若含变更前公司名称,要求重新预留或确认继续使用。

Q:公司名称变更和股东有关系吗?

A:从法律主体层面来看,公司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协议的继续履约和债务的承担。公司和股东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作为承债主体应尽的义务。股东变更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客商资信,故变更后需重新整体评估客户资信情况。另外,若需由该公司提供担保的,应紧密关注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取得最新版本的章程并落实相关表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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