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要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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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静姐姐,如果工作好几年了但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没有什么问题?劳动合同必须要签吗?不签订会有什么后果吗?
答:《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静姐姐小结: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有较强的保护作用,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而且是书面合同。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工作中的很多事项,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明确的作用。具体劳动合同必备内容请看:【劳动法微课堂】第四期:劳动合同里应该有什么内容?(附《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来自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的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都收起来不给劳动者,这也是违法的。
武器:第八十二条,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最强的武器:第十四条直接规定了,单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具体好处,童鞋们可以详细查阅《劳动合同法》上的有关规定。
但是!!!!!
千万不要耍小聪明,有的劳动者心想不签劳动合同能获得那么多利益,那就故意拒绝单位签订或者拖延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法律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给了单位炒掉你而且不用付经济补偿的权利……)
静姐姐
简介:法学硕士,讲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就职于高校。为大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法律普及、大学生活指导等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