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案例分析(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2024-02-15 15:3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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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建设单位于2005 年11 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价为280 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 年1 月10 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 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一个月增加监理费8 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26 个月。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 年2 月10 日,施工总工期为24 个月。

事件2: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收。吊装作业前,吊车司机使用风速仪检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

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吊车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

事件3: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作业吊车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吊车,该吊车比施工方案确定的吊车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事件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 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 个月。

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 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

1.事件4 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1)事件4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合理的。

(2)理由: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而与施工单位并没有合同关系,因监理合同中已有关于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而工期延长是由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符合监理合同中“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所以,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合理的。

2.分别指出事件3 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1)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不应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暂停令,应支持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2)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没有及时将吊装作业情况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正确做法: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指出事件2 和事件3 中施工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1)事件2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安排另一名塔式起重机司机进行吊装作业。

正确做法:在风力过大的情况下应停止吊装作业。

(2)事件3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在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的前提下,要求施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进行吊装作业。

(3)事件3中,项目经理在吊装作业中的不妥之处:签收工程暂停令后仍要求继续吊装作业。

正确做法:项目经理在签收工程暂停令后应停止吊装作业。

4.指出事件2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1)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对违章进行吊装作业置之不理。

(2)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停止吊装作业,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指出事件1 中建设单位作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作法。 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以及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经协商后确定合同价为260万元。

正确做法:应以中标价280万元作为合同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再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06年1月10日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正确做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即2005年12月底),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5000 万元,合同工期为18 个月,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预付款自第7 个月起在每月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回300 万元,直至扣完为止,保留金按进度款的5%从第1 个月开始扣除。 工程施工到第5 个月,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第3 个月浇筑的混凝土工程出现细微裂缝。经查验分析,产生裂缝的原因是由于混凝土养护措施不到位所致,须进行裂缝处理。为此,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出现细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暂按不合格项目处理,第3 个月已付该部分工程款在第5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在细微裂缝处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再支付”。经计算,该混凝土工程的直接工程费为200 万元,取费费率: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8%,利润率为4%,综合计税系数为3.41%。

施工单位委托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裂缝处理,处理费用为4.8 万元,工作时间为10 天。该工程施工到第6 个月,施工单位提出补偿4.8 万元和延长10 天工期的申请。 该工程前7 个月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见表5-1

表5-1 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进度款

时间(月)

7 实际完成的进度款(万元) 200 300 500 500 600 800 800 1.如果施工单位按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执行,在第6 个月将裂缝处理完成并验收合格,计算第7 个月项目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

第7个月项目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 800×(1-5%)-300+243.92×(1-5%)=691.72(万元)。

2.如果第5 个月无其他异常情况发生,计算该月项目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

第5个月项目监理机构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 600×(1-5%)-243.92×(1-5%)=338.28(万元)。

3.计算出现细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4.8 万元和延长10 天工期的要求?说明理由。

(1)出现细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 200×(1+5%)×(1+8%)×(1+4%)×(1+3.41%)=243.92(万元)。(2分)

(2)项目监理机构不应同意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补偿4.8万元和延长10d工期的要求。(1分)理由:产生裂缝的原因是由于混凝土养护措施不到位,这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1分)

4.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混凝土工程中出现细微裂缝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对混凝土工程出现细微裂缝质量问題的处理程序。(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査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分)(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分)(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査并完成报告编写。(1分)(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1分)(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1分)(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査。(1分)(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1分)

5.项目监理机构在前3 个月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分别是多少(考虑扣保留金)? 项目监理机构在前3个月可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分别计算如下。第1个月签认的进度款:200×(1-5%)=190(万元);(1分)第2个月签认的进度款:300×(1-5%)=285(万元);(1分)第3个月签认的进度款:500×(l-5%)=475(万元)。(1分)

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暂停桩基施工。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验收并直接办理档案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1.分别说明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有何不妥?对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1)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解释的不妥之处: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乙施工单位解释的不妥之处:断桩清除后原单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2)对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处理:与建设单位沟通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甲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尽快整改。

2.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移交。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向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事件3中,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的判断及理由如下。(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正确。理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不正确。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事件2中的断桩事故?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以下程序处理事件2的断桩事故。(1)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2)责令甲施工单位报送断桩事故调查报告。(3)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处理方案、措施。(4)批复处理方案、措施。(5)由甲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复工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6)对事故的处理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7)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5.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的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乙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2)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的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公司业绩。3)乙施工单位承担的桩基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某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依据合同,甲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将钢结构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并安排其负责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并将施工方案及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事件2:乙施工单位采购的特殊规格钢板,因供应商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乙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检验,检验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甲施工单位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后,同意该批钢板进场使用。

事件3: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甲施工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甲、乙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

事件4: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甲施工单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单位立刻停工整改。乙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1.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监理单位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该事故属于哪一类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此事故的依据是什么? (1)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质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或因质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单位不服从甲施工单位管理造成的)。 (2)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已履行了监理职责并已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属于严重质量事故。 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的处理依据: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建设法规。

2.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并标明停工部位或范围。

3.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

事件3中塔式起重机验收中的不妥之处: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未参加验收。

4.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不妥。 理由: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5.指出事件1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事件1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 正确做法: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不妥之处: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 正确做法: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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