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示范区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商丘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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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豫人社事〔2016〕4号),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50名,面向商丘市户籍招聘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180名,岗位按城区学校、农村学校分别设置。
具体岗位设置为:
1.城区学校初中教师18名,其中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英语4名、初中物理4名、初中地理2名。
2.城区学校小学教师32名,其中小学语文14名、小学数学14名、小学英语4名。
3.农村学校初中教师30名,其中初中语文9名、初中数学5名、初中英语5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2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体育3名。
4.农村学校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小学语文60名、小学数学60名、小学英语28名,小学音乐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2.报考农村学校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农村学校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三)年龄要求
报考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报考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
2021届高校毕业生已认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需提供认证状态查询结果(可手机登入查询)。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示范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学科。
报名时需填写《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需携带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示范区平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海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报名缴费: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
报名结束后,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如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提前告知考生,考生与招聘办公室签订合约后,可合并至相近科别。核减岗位的招聘人数增加到合并的科别。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报名地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由2021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标准等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1)有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退役学生士兵报考的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3)根据2018年4月《商丘市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第七条聘用和待遇中第三项“工作满1年,若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文件规定,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政策;(4)以上加分条件不累计。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四)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资格确认。根据招聘科别及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试讲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试讲通知单(另行通知发放)。试讲分学段、学科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
3.试讲时间及地点: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试讲成绩均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学科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学科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审核个人档案,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学科中按(城区和农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发布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参加示范区教师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的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聘用后在示范区的服务期不能低于5年,农村中小学岗位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4.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