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胶州教师招聘公示名单 2021山东青岛胶州市临聘教师招聘80名公告

2023-03-30 22:1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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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胶州教师招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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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40分钟,其中在备课室备课30分钟,进入面试室模拟讲课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个别学科因人数较多,需分组讲课的,个人成绩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个人实际成绩=个人讲课得分×本学科总平均分÷本组平均分。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6.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纳入我公司临聘教师人才库,后期因辞职、产假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人才库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安排短期顶岗。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公布。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对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并聘用,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平均每人每月36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具体发放数额根据日常管理考核等确定。

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健康通行码,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面试。

2.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面试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向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申报,电话:0532-82200812,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务必前往胶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应聘人员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或入场、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的,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面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5.参加应聘人员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无法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3日起,可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招聘信息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39 监督电话:0532-82233977

联系地址: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路一号创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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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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