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六级赔偿标准2019(2019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重庆工伤六级赔偿标准2019(2019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19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为方便重庆市工伤伤者、工亡者家属、其他网友或律师同行们查阅和学习,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律继续发布《2019年度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本篇全文包括主文、备注一和备注二,不可分割,构成统一整体。
本篇以下为主文:
一、2019年重庆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40884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重庆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6814元/月×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39251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82590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9年重庆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5469元/月缴费基数,但最高为442989元、最低为88597.8元;
2、按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2953.26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三、2019年重庆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410175元、最低为82035元;
2、按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2789.19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四、2019年重庆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77361元、最低为75472.2元;
2、按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2625.12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五、2019年重庆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4547元、最低为68909.4元;
2、按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2461.05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寿命死亡。
六、2019年重庆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5469元/月缴费基数,但最高为295326元、最低为59065.2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2296.98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重庆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按6814元/月为基数计算,五级12个月,即81768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重庆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60个月,即408840元。
以上1和3两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785934元、最高赔偿额为549673.2元。
七、2019年重庆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62512元、最低为52502.4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1530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6814元/月为基数计算: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10个月,即68140元。
B、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48个月,即327072元。
以上1和3两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447714.4元、最高赔偿额为657724元。
八、2019年重庆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按5469元/月缴费基数,但最高为213291元、最低为42658.2元;
按6814元/月为基数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8个月,即54512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15个月,即102210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199380.2元、最高赔偿额为370013元。
九、2019年重庆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80477元、最低为36095.4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6个月,即40884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12个月,即81768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158747.4元、最高赔偿额为303129元。
十、2019年重庆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47663元、最低为29532.6元;
按6814元/月为基数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4个月,即27256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9个月,即61326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118114.6元、最高赔偿额为236245元。
十一、2019年重庆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14849元、最低为22969.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2个月,即13628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6个月,即40884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77481.8元、最高赔偿额为169361元。
备注一: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作为计发基数: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0号)精神,切实做好降低社保费率各项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标准适用平均工资问题
(一)在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626元/年(5469元/月)。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407元、下限为3282元。
二、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基数问题
对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66号)、《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渝人社发〔2013〕151号)、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政策解答(一)〉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需在2019年内补缴1993年3月至2018年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补缴办法及标准计算。其中:
(一)在计算应补缴历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
(二)对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补缴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使用补缴年度对应的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对以个人身份补缴2018年及其以前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比例均为20%。
三、关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平稳衔接问题
计算2019年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及计发在职死亡人员待遇时,需使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适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平均缴费指数分段计算,2018年12月及以前年度的缴费指数使用对应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的缴费指数使用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
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相关待遇计发,待国家出台过渡办法后按规定执行。
四、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问题
2019年内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使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作为计发基数。
五、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基数问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补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35号)规定申请补缴2018年12月前历年医保费的,核定其补缴补缴基数上、下限适用的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继续使用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6106元/月);申请补缴2019年当年医保费的,使用2018年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5626元/年(5469元/月)。
六、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问题
2019年内计发职工生育津贴,继续使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272元核定生育津贴支付基数上、下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备注二:
1、以上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重庆市相关政策等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之前的工资待遇、住院护理费、1-4级伤残定级后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可能存在的后续治疗费等。上述5-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拿到。
3、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2018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作为计发基数,即6814元/月。
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8、《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用人单位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抚恤金差额成功案例和伤残津贴差额成功案例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在全国各地有不少成功案例,大家可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陈律的相关案例文章。
9、有些工伤案件中,同时存在交通事故等第三人侵权,那么,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等第三人侵权赔偿两个赔偿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10、本工伤赔偿标准不适用于交通事故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关于上海市2019年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家可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陈律的原创第329篇工伤文章:2019年重
庆市交通事故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1、在重大工伤案件中,可能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存在工伤赔偿和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两个赔偿,两个赔偿可同时获得赔偿。另外,在职业病工伤案件中,可能存在工伤赔偿和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两个赔偿,两个赔偿可同时获得赔偿。
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成功案例,陈律工伤律师团队在浙江省绍兴市为一位祖籍四川的尘肺4级工伤者除按月从社保领取伤残津贴之外,还争取到职业病一次性单独民事赔偿57万元,该成功案例大家可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
12、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重庆市各区县。
13、请全国各地伤者及工亡者家属注意!因受伤者或工亡者的本人工资、全国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工伤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地方性工伤法规等规定,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人社局或统计局咨询。
14、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律原创工伤文章之第332篇,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