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2023-04-06 17:1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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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一

1.目的

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表彰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

表现和贡献,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对有不良行为的员工进行问责惩

戒,提升管理效能。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修订审批。

3.1.2.负责公司员工奖惩结果和重大奖惩事项的签批。

3.2.综合部

3.2.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及监督实施。

3.2.2.负责对应受惩戒的行为、事件进行调查定案,划分事件责任,明确责任人

及其过失责任;对重大奖惩事件的受理、审核和上报相关单位。

323.负责调查、审核部门上报的员工奖惩事件真实性、合理性,核查员工申诉

事实并提出裁决意见。

3.2.4.负责员工奖惩档案的建档管理。

32.5.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事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3.各部门

3.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惩提报。

3.3.2.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作为所辖员工的规范管理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督

促员工遵规守纪,并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法律法规对所辖员工进行奖励或惩

戒,提报奖惩情况,并积极配合综合部开展奖惩事实调查及奖惩结果执行工作

4.奖惩原则

4.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究;功过不相抵,奖励和惩戒独立处理。

4.2.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戒相结合。

4.3.即时奖惩,效用最大化。

4.4.奖惩换算方式:全年度内,累计通报表扬批评两次等于记小功/小过一次;

累计记小功/小过两次等于记大功/大过一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

规章制度,公司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5.日常行为奖励

5.1.员工日常行为奖励:为了激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奖励类型分

为:通报表扬、小功、大功。奖励标准参考以下规定执行。

51.1.通报表扬: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通

报表扬一次,同时可奖励5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

5111.完成重要任务,产生正面影响。

5.1.1.2.有较强敬业精神,工作成绩突出,为公司楷模。

511.3.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

51.1.4.个人事迹受客户书面称赞或在客户中形成好评,对公司品牌和形象有

定正面影响。

51.1.5.其他表现优异突出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12.小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小功

次,同时可奖励500元以上20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

5.121.在公司发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质量体系、成本控制、工作创新等

方面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0元以下。

5.1.2.2.个人行为或事迹受到外界客户、媒体(市级以内)等赞扬或报道,对公

司品牌、公众形象等起到正面宣传作用或产生良好影响。

5.1.2.3.对突发且影响较大事件、事故妥善处理。

5.1.2.4.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方面有突出贡献。

51.2.5.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5.1.2.6.其他表现优异突出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1.3.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可给予记大功

次,可同时奖励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现金奖励和奖励性全薪假期1

513.1.在公司发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质量体系、成本控制、工作创新等

方面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0元(含)以上, 1000000元以下。

5.1.32.遇到重大事件事灾害,能奋不顾身,身先士卒,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

离危险,因而减少或避免伤亡及重大损失。

51.33.其它重大功绩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相应奖励的情况

52.团队日常奖励:以一级部门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

为),给予通报表扬或现金奖励

521.非销售岗位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为公司直接创造利润、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等创造经济效益的行为。

52.2.在管理上创新管理模式或优化管理流程,团队的贡献具有影响意义的行

523.解决重大难题或遗留问题,突破性完成高难度任务,取得重大影响的行为。

52.4.获得社会荣誉表彰,提高公司形象的行为。

525.成功处理重大危机事件,避免公司形象、名誉受到负面影响的行为

6.日常行为惩戒

6.1.员工日常行为惩戒:公司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危害公司利益等

各种行为和现象给予惩戒。惩戒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通报批评、小过、大过

降薪、降职、解除劳动关系。需进行问责程序的事项,惩戒标准参考以下规定执

61.1.通报批评: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次,根据情节可并处以500元(含)以下经济惩戒。

6.11.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的,经口头提醒无效。

6.1.1.2.上班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经口头提醒无效

6.1.1.3.工作失误、拖延、推诿或不负责任,情节轻微。

6.1.1.4.不服从统一安排、顶撞上司,情节轻微。

6.1.1.5.工作消极怠工,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或影响部门正常工作开展,情

节轻微,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1.1.6.工作不当、态度恶劣系等,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较大直接损失或 严重影响。

6.1.1.7.工作中对发生意外或无法控制的情形未能积极有效处理、隐瞒或不及时

上报公司,尚未造成不良影响。

6.1.18.损害办公环境,故意损毁公共财物设施,情节轻微。

6.1.19.在公司内造谣滋事或恶意攻击他人,情节轻微。

6.1.1.10.发现公司其他同事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及

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情节轻微。

6.1.1.11.浪费公司财务、资源,情节轻微。

6.1.1.12.未经允许带管制用品和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并扰乱公司秩序,影响

恶劣的。

6.1.113.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元(含)以下的。

6.11.14.挟私报复,故意刁难和压制他人,情节轻微。

6.1.1.15.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情节轻微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通报批评的

情形。

612.小过: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小过一次,根

据情节可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含)以下经济惩戒。

61.21.全年度内通报批评两次作为小过一次。

6.1.2,2.擅离职守、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

用职权等原因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下。

6.1.2.3.损害办公环境,故意损毁公司公共财物设施,情节严重。

6.1.2.4.浪费公司财物、资源,情节严重。

6.1.2.5.违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或操作规范等,情节严重。

61.2.6.拒不服从公司管理或工作安排,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6.12.7.违反保密制度泄漏公司秘密或非法传播不实消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6.1.2.8.工作中发生意外或无法控制情形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

6129.发现公司其他同事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时,不加以制止

反而一同参与。

61.2.10.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

6.1.2.11.挟私报复,故意刁难和压制他人,情节严重。

6.1.2.12.违反社会公德,性质比较恶劣。

6.1.2.13.其他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记小过的情形。

61.3.大过: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给予记大过一次,

并视情况给予降职或降薪,根据情节可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经

济惩戒。

61.3.1.全年度内通报批评四次或小过两次,公司将给予记大过一次,并视情况

给予降职或降薪。

6.1.32.严重缺乏质量意识、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用

职权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以上、100000元以下。

6.13.3.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

6134.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达10000元以上的。

6.13.5.滥用职权、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61.36.其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给予降薪或降职的情形。

6.14.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公司立即

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对员工做任何经济补偿,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

任的权利。

6.14.1.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虚假个人信息。

6.14.2.擅自篡改记录、伪造或故意损坏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或其他公司

重要文件资料。

6.14.3.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或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

61.44.挪用、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严重。

6.1.4.5.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疏忽大意、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等个人原因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含)以上。

614.6.在其他公司兼职或兼营同类/相关业务

6.14.7.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散布谣言,导致公司声誉受损或业务蒙受重大损失。

6.1.4.8.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及其它致使公

司名举、利益、形象严重受损害行为。

61.49.拒不服从公司或上级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

6.1.4.10.利用公司职权或工作之便挪用公款、索贿、受贿、收回扣等行为。

6.1.4.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

6.14.12.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4.1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有严重失职行为。

6.1.4.14.违反操作规程行事,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6.1.4.15.组织及煽动串联员工罢工、怠工。

6.1.4.16.其他按公司规章制度应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61.5.员工由于工作失职或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尚未造成直

接损失但负面影响较大,或损失无法量化但影响恶劣时,公司给予降职、降薪、

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3000以内的经济

惩戒。情节严重的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2.团队日常惩戒:以部门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惩戒。

621.因部门成员失职或执行不力,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或对公司品牌声誉造

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

622.因部门管理问题严重耽误其他部门的工作进度或质量,导致公司经济利益

损失的行为。

623.因部门的管理问题,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7.其他规定

7.1.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本制度规定处理外,均需

赔偿损失,一项责任牵涉到多人时,可依主次责任分摊罚金和损失赔偿。

7.2.经济惩戒金额经员工本人书面确认后,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奖励奖金

在员工当月或下月工资中一并发放。

8.附则

8.1.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82.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部所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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