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管理制度

2024-04-27 11:31: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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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管理制度

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镇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2篇。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会文章等。

(二)日常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准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

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批准,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镇分管领导批,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级销假。

(四)请示汇报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向司法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对象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向司法局和乡镇分管领导报告。

4、对司法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乡镇重大的司法行政工作、活动及时向司法局报告。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五)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要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综治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臵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4、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5、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履行手续。

二、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三、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落实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市局批准后销毁。

四、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内容,借出的卷宗要及时收回。

(七)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

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

(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司法所要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防止矛盾激化,每次排查调处后,要及时写出情况报告。

3、对排查出的疑难纠纷,司法所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

4、司法所排查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建立台帐。

(九)社区矫正制度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序。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月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益性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销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十)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委会的安臵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尽量做到安臵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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