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监理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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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内部工作交底制度
1.1 在总体工程开工前,督促监理人员认真熟读图纸、合同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向监理人员进行工作交底。针对监理程序及监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1.2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本专业监理人员按照监理细则内容进行交底,主要内容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检验评定标准、监理抽测项目、旁站部位、监理质量控制重点等。
1.3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交底记录。
二、 向承包商做监理工作交底制度
2.1 监理交底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在总体工程开工前以会议形式进行(视情况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并通知责任监督机构。
2.2 参加监理交底会议的主要人员:
2.2.1 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职能人员。
2.2.2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2.2.3 总监办有关人员。
2.2.4 业主项目经理部代表。
2.3 监理交底应在会前形成监理交底书面文件。
2.4 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2.4.1 明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利和义务。
2.4.2 介绍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4.3 介绍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2.4.4 明确有关报审、报验的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2.5 会后总监办将监理交底文件以会议纪要形式分发与会各方。
三、监理质量检查制度
3.1首件验收制度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
当每分项工程首件产品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工程师申请组织首件验收。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通知验收各方。整个验收过程分内业和外业组,分别验收首件产品的内业资料、现场首件产品的质量。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进行四方会签,并对同一分项其他部位或下一道工序提出施工和指导意见,确保样板引路。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首件产品,验收各方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按各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相应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及质量意识,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3.2 巡视制度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按本人职责范围、专业分工定时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且逐级督促检查,在监理日记中作巡视检查记录。
3.2.1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进展与计划安排有无偏差。
2、施工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施工。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施工人员是否按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作业。
4、须持证上岗的工种是否有上岗证件。
5、已通知停工整改的施工项目是否进行整改。
6、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作。
3.2.2现场巡视检查的次数
1、监理员每天必须到分管项目的施工现场巡视1—2次。
2、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到本专业的重点施工部位或项目巡视检查1次。
3、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需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1次。
3.3旁站监理制度
3.3.1 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监理中,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的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3.3.2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人员对旁站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监理。
3.3.3 旁站监理程序:
1、总监办应将旁站监理计划事先以书面形式送交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并报业主备案。
2、承包商根据旁站监理计划,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并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人员不到现场,承包商不得施工。
3.3.4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
1、对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进行监督,检查承包商现场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检查旁站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满足验评标准。
3、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与批准材料相符。检查到场的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必要时进行抽验检查,不符合的工程材料不准使用。旁站人员严格履行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频率为100%,监理独立平行试验频率不少于5%。
4、检查所用设备是否与已批准方案相符。
5、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正常施工要求。
6、检查本工序施工对下道工序质量是否有不良影响。
7、检查施工部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
3.4平行检验制度
平行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平行检查体现工程监理的独立性,工作的科学性,也是管理专业化的要求。
1. 对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检测和复验按照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和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并依据检测实况及数据编制报告归入监理档案。
2. 对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查、检测应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和标准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实施必要的平行检测,并记录归入监理档案。检验批抽检数量不得少于该分项工程检验批总数的20%。
3. 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有关结构安全及功能的检测抽检,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评定等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测结果形成记录,并归入监理档案。
4. 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应按有关施工图纸及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并依实记录归入监理档案。
5. 在平行检验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监理人员不得对施工单位相应工程部位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并通知施工单位不得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 监理人员必须在平行检验记录上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监理例会制度
4.1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在总监签发开工令之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主持,业主负责人及各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4.2经常性工地会议制度
4.2.1 每周二由总监代表或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工地会。业主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员、各承包商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设计、监督及全体监理人员参加。旨在通过会议加强各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工程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4.2.2 会议主要内容、议程
(1)与会各方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
(2)承包商就本周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执行情况做详细汇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出影响施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需要业主、设计协调解决的事宜),并提出下周工作的计划安排或工作设想。
(3)各合同段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本月的监理工作,并对承包商本周工程质量、进度、计量、合同执行情况以及承包商的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和建议。
(4)业主、监理就一些事项提出要求。
(5)与会者共同商讨工程中的具体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可另外召开专题会议。
4.2.3 承包商在工地会召开前,应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4.2.4 会议内容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记录整理并形成纪要,发送至各有关单位。
4.2.5 会议形成的有关决议将作为参建各方进行施工活动的依据。
4.3专题性工地会议制度
4.3.1 专题性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业主代表和承包商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4.3.2 专题性工地会议应提前通知,以便与会人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准备。
4.3.3 会议对施工阶段内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4.3.4 会议内容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记录整理并形成纪要,发送至各有关单位。
4.4监理内部例会制度
4.4.1 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由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监理内部会议。检查和协调监理工作,及时解决监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4.4.2 会议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所布置的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问题的解决情况。
(2)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本月的工程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需总监办解决的问题。
(3)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本周监理工作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并布置下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
(4)商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工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5)传达各级指示精神。
五、总监办建立“大事记”制度
5.1 记载工程中重大事件及处理情况,以备事后待查。
5.2 大事记由总监办文档管理人员负责记载。
5.3 总监理工程师经常查询并定期批示。
六、监理日志及审阅制度
6.1 监理日志填写要求
6.1.1 全体监理人员应每天做好个人工作记录。监理日志应按合同段填写,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汇总本专业范围内施工现场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做好如实记录。(市政工程)
本项目的全体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如实填写监理日志。(公路工程)其填写一般从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交工之日止,应每天记录。
6.1.2 监理日志应连续反映监理工作情况。监理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应简明扼要,文理通顺,必须有处理经过、结果、时间、地点等内容。
6.1.3 监理日志必须采用统一格式,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不乱涂乱改,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6.1.4 监理日志中涉及到业主、承包商或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时,必须写全名和职务。
6.1.5 监理日志填写内容:
(1)记录本专业工程进度、施工部位、主要机械及材料进场与使用情况。
(2)记录当天施工活动中监理旁站、巡视、抽检情况以及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和跟踪落实情况。
(3)记录本专业所审签或核查的文件内容。
(4)记录对外发出的文件或监理通知的主要内容,并反馈落实情况。
(5)记录专业配合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6)记录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关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完成情况。
6.2 监理日志审阅制度
6.2.1 建立监理日志逐级审阅制。
6.2.2 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抽查本合同段或本专业监理员的监理日志,并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抽查专业(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各合同段的监理日志,并签署意见。
七、监理月报制度
7.1 监理月报编制要求
7.1.1 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语言通顺、描述准确。
7.1.2 所有汇总数据,采用统计表形式,即要有本期数据,又要有累计数据。
7.1.3 监理月报的编制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于下月5日前发出。
7.1.4 每月末,由各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本月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统一汇总。
7.1.5 监理月报每月分别上报业主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工程部。
7.2 监理月报编制内容
7.2.1 工程概况 第一期监理月报应将工程总体概况做简明描述。其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简介;
(3)合同标段:起讫桩号,长度;
(4)主要结构物类型及数量;
(5)合同签订日期;
(6)合同参建单位;
(7)合同总价;
(8)合同工期;
(9)实际开工日期;
(10)修订的完工期;
(11)本月内气象报告。
从第二期月报开始只写当月在施工程概况。
7.2.2 工程进度
(1)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2)本月实际完成与计划进度比较。
(3)对进度情况的分析,应采取的措施。
7.2.3 工程质量
(1)原材料检验情况。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情况。
(3)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4)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7.2.4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本月工程量审核情况。
(2)本月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支付情况。
(3)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7.2.5 合同管理情况
(1)工程变更。本月变更、累计变更统计情况。
(2)工程延期。
(3)费用索赔。(包括索赔风险预测)
7.2.6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理人员变化情况。
(3)意见和建议。
(4)下月工作重点。
八、收发文制度
8.1 发文由总监签发。
8.2 建发文专用登记册,发文要登记、编号,由收件人签字。
8.3 收文建收文登记册,收文后按登记册内容进行登记、编号,由收件人签字。
8.4 收文由总监阅批。
8.5 收文要分类管理,批阅承办要及时。
九、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9.1 工程名称:
9.2 总监办名称:
9.3 资料、文件的要求:(样式)
9.3.1 纸张规格:
9.3.2 字体:
9.3.3 页数编码:
9.3.4 文件、资料的刊头或题目:
9.3.5 资料、表格、文件等第一页上楣冠名:
9.3.6 文件、资料落款:
9.3.7 注明日期。
十、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10.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10.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10.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10.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10.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10.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案。
10.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10.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10.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一、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实现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为其提供满意工程。特制定此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2、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1)、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验标及质量管理办法;
2)、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
3)、及时通报事故案例、警示全体人员;
4)、定期、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3、质量教育形式:
1)、现场观摩学习;
2)、开展质量管理交流会、专题会;
3)、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4)、开展质量知识竞赛。
4、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质量培训教育。
5、对于所有质量教育活动,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