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

2023-09-23 17:41: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深圳市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

现在基本职工在深圳都购买了工伤保险,可你知道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吗?深圳本地宝为您提供最新的深圳工伤赔偿标准,以及详细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欢迎查阅!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待遇享受要求:(1)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备注: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 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待遇享受要求: 住院期间。

3、备注: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待遇享受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3、备注: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待遇享受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符合规定的。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待遇享受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一般按其工伤前平均工资计算。

2、待遇享受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一级为60%;

二级为50%;

三级为40%;

四级为30%。

2、待遇享受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注意事项: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第一种方案: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按月支付。

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月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60%/月

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月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50%/月

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月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40%/月

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月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30%/月

第二种方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

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60%×10年

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50%×10年

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40%×10年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上年市月平均工资×30%×10年

工伤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标准: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计算方式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

比如: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假设深圳伙食补助费标准为100元/天。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 100*70%元/天*20)+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5000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00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00元 * 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00元 * 4个月)= 77400元(赔偿金额)。

备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深圳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目前),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

工伤赔偿承担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