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鉴定评残(一文读懂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协商赔偿等工伤疑难问题)

2023-11-27 12:1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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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鉴定评残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企业应该在多久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评残是怎样的流程?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协商赔偿避免发生纠纷?一文读懂工伤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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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主体及时限1、用人单位一方申请工伤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为员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3、超过一年时限还能否申报工伤?

符合一定条件仍然可以申报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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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即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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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间1、工伤认定部门受理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2、作出认定结果的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救济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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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何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①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②停工留薪期满。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时限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鉴定委员会应当在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4、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5、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与初次鉴定一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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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保险协商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也没有买雇主责任险,那么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将全部由单位承担。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未买社保的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有的漠不关心、有的狡辩推脱,很容易导致纠纷升级,甚至产生刑事案件也不在少数,对于用人单位的损失更大。

所以在员工受伤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协商处理,在员工和亲属感受到企业的诚恳态度后,即使协商金额低于法定标准,通常也能够接受。

具体数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如果产生争议按流程来,需要花费的时间。二是,如果产生争议后,律师费、鉴定费等支出。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资料、鉴定等费神费力的事情,这些因素综合考虑后,双方协商一个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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