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通辽医保局召开建立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社会稳定评估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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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通辽市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为确保这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7月12日,通辽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振学主持。听证会邀请了医疗卫生行业及社会事务管理行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区市直企业单位代表、公立医疗机构代表、基层医疗机构代表、民营医疗机构代表和参保人员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对《通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进行了介绍,本次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待遇保障模式。在职工医保住院保障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基础上,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职工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本支付范围,补齐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二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加强门诊共济保障,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新机制。三是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促进基层医疗优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加强慢病管理,促进健康管理。发挥医保支付引领作用,推动三医联动,协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院处方外配等,整体提升保障功能。
受邀参会的听证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对实施细则内容建言献策,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医保工作人员一一作了解答和记录。听证代表对建立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这项改革给予肯定并表示,建立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补齐了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提高了门诊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减轻了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随后,董振学宣读会议纪要并作总结发言,表示本次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建立有效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转轨为互助共济式,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是一项有益于参保群众的制度性改革,接下来一是要保证政策出台流程合法,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二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推动我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宣传政策,确保这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