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同条款无效(一、合同条款约定无效的情形)

2024-03-01 23:4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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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合同条款无效

一、合同条款约定无效的情形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六)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民法典》等的法律,例如合同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国家利益的等情形,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认定

(一)合同效力认定原则。民法典的制定体现了合同自愿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非强制性规定及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均不能做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判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能否做为判断合同无效的依据,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这些规范性文件可以做为判断合同是否无效的参考,但法院不得直接援引这些文件为依据判断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对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违反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

(四)无效合同的认定。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只有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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