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违约名词解释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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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
1、根本违约的溯及力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具体说来:(1)返还原物;(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而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例外的,连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常见的...
根本违约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什么是根本违约呢?
根本违约条款包括哪些,根本违约怎么分类
一、法律关于根本违约的条款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实践中,如果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违约。如果要确定合同一方违约的情况是重大违约还是根本违约的,那么重大违约和根本违约的区别?
根本违约和重大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中有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之分。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而一般违约仅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但并不导致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当事人一方出现根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根本违约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仅仅出现一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并不获得合同解除权但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违约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是我国合同法中理论和实务中常用的法律术语,但对其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大多来源于各个学者不同的学说。根本违约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发源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国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借鉴也是来源于此。那么根本违约的概念是什么?
根本违约的概念是什么
根本违约是从英国法中产生而来的一种违约形态,是对违约严重程度的一种描述,通常是指最严重的最根本的违反合同。根本违约制度是区分违约严重程度之作法的近现代样板,通过取分区分违约不同的严重程度,相应地赋予不同的法律效果,这是违约责任法领域中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作如下定义:“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合同履行瑕疵履行的情况,如果合同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因此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
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是否合法
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解除。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除了按约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外,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即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对另一方不进行任何欺诈,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恪守信用。
看中了一套房子,双方也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也有可能会事后反悔,在现实生活中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反悔的人非常多,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很多人都担心违约金。那么,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解除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