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咨询电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电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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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电话可以吗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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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如果遇到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电话可以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电话可以吗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的,需要满足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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