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以及合同结算价的辨析)

2023-04-15 07:4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以及合同结算价的辨析),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同价格与结算价格

在施工合同中,在协议书部分由双方予以约定明确的合同价款,一般称为合同签约价(或简称为“合同价”)。对于合同结算确认的金额,一般则称为结算价。然而,部分施工合同中又存在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等多种称呼,其与合同签约价、结算价到底有何不同呢?

一、合同签约价

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六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无论是招标或非招标的施工合同,原则上发承包双方都会约定合同价款(及“合同签约价”)。根据施工合同所约定采用的不同计价方式,合同签约价对于投资控制、进度款支付等所起到的作用各不相同。如就结算而言,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签约价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签约价对结算却往往影响甚微。就进度款支付而言,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签约价往往作为进度款支付的重要依据(如进度款支付限额往往约定为合同签约价的固定比例),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签约价是否对进度款起到限制作用,则依赖当事人自行约定(不以合同签约价作为进度款支付限额的合同也不在少数)。如无特殊约定,施工合同的合同价,一般即指“合同签约价”。

2.在某些特殊模式的施工合同中,还会出现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等概念。需注意的是,单独出现(而并非在施工合同中同时出现)的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其实际含义基本等同于“合同价”,仅涉及当事人的用词规范,无需过多辨析。结对出现的合同暂定价、正式合同价,才略有不同。

在工程实践中,常有因项目进度需要,在施工图或预算尚未编制完成等情况下,采用下浮率招标确定中标人的情况。依据招标人所确定的招标估价和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合同签约价,往往对于项目进度款支付、投资控制等不起任何作用,只是作为书面合同所必需的形式要件而存在。此时,为有效约束项目投资等,双方当事人往往会约定在项目施工图或预算等编制完成后,再根据中标下浮率等确定一个新的合同价款,以此作为项目进度款支付、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为区分该价款与已有的合同价款的区别,当事人就会“创造”出“合同暂定价”及“正式合同价”的概念。究其本身,“合同暂定价”与“正式合同价”并不具有任何特殊含义,其内涵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归根结底,“合同暂定价”与“正式合同价”均属合同签约价的范畴。

二、合同结算价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决定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承包双方仍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由此确定的价款,即为合同结算价。无论是固定单价或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与签约价不同,实属常见。需注意的是,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约定,原则上结算价应包含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可主张的一切款项,包括索赔、违约等权利主张。然而,因结算行为的复杂性,实践中也有双方约定保留部分争议事项(如工期违约等),进行部分结算并确定相应结算价的情况。故对于结算价所对应的范围,仍应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谨慎审视、分析。

综上所述,合同签约价与合同结算价一般为同位概念,而暂定合同价、正式合同价等,是当事人在某些特殊项目中所约定的临时概念,其具体含义及效果需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来作出判断。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