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一共几份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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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几份
不管是在什么样的地方租房子,租房合同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租房合同才能够有效的保证双方之间的利益,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租房合同几份,那么就要看租房的形式来决定租房合同的份数了。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需要几份
租房合同如果是由中介介绍的或者要去房管局备案的,那么就是三、四份。如果就是双方直接交易的,也不要备案的,那么只要甲方(房东)、乙方(房客)两份就足够了。
二、租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合同时双方记得都带好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房主还要带上房产证。在这里,小编要提醒租房的朋友,签合同时一定要确认房主的真实身份,因为以往出现过骗租的情况。记得合同里的每一条都要认真阅读好,要按照和房主约定好的填写,
2、水电费用的多少也要注意好。房屋内的各种家用电器在入住前也要检查好。
3、比较常见的,合同中应当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且,写明租赁期限,考虑到双方的利益,为了使双方都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是很有必要的。期限内出租人不得再找此屋的房客,承租人也不得退房再去租其他房屋,违反规定的话需要赔偿违约金。
4,然后合同一人两份,信息一定要相符,同时将房东手里的钥匙索要过来,租房时要注意,不可将贵重物品放在房内。在合同中需要表明付款方式,例如,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等等。
三、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
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
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四、租赁合同的期限
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即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租赁期)为20年。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仍为20年。不过租赁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亦不得超过20年,此20年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计算。
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我国《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期限;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的习惯来确定;如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过,对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若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即使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作了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租赁合同仍为不定期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