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合同的例子 浅析生活中的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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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也普遍存在,比如说:我从水果摊买了三斤苹果花了十元钱。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前段时间热播影视剧《扫黑风暴》的片头出现了王草莓ss的一组延时摄影素材,而负责制作片头和片尾的是北京正通亿和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此素材是亿和文化从VJshi网购买的素材。VJshi网回应说供稿人高某某提供的作品非原创,已封禁。这样来看,片头制作方和VJshi网都很无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扫黑风暴》片头制作方能够提供与VJshi网合作的书面合同,并能够证明该素材为制作方合法取得,没有侵权故意,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赔偿责任。VJshi网如果能够提供供稿人的原创书面声明,能够证明自己的素材提供属于合法取得,且没有侵权故意,则也可以免除侵权赔偿责任,最终由抄袭供稿人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并不是不存在侵权,但是只要能够证明素材来源问题,便可免除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也有人说剧组方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在此案件中,VJshi网,亿和文化以及剧组存在的情况是侵权问题,三方可以通过合法抗辩来免除其侵权赔偿责任。善意第三人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此案件中,剧组仍存在侵权行为,不得继续使用未授权的作品。
借钱需不需要签订合同或者打欠条呢?很多人觉得大家都是朋友,打欠条未免太过生分,只做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也是一种合同,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合同,欠债人因不还钱被债权人起诉,但由于债权人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而败诉的情况也很多。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比如说我们去饭店吃饭,当我们拿到菜单上面的菜和菜价的时候就是我们的要约,点菜则是对菜和价格的承诺。这里面也有很多隐藏的合同,餐厅提供的座位,餐具,饭店为我们提供服务,这些都是隐藏的合同。去菜市场买菜,问老板价格就是一种要约,老板同意卖就是一种承诺。《民法典》第473条第1款第1句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如果是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作出承诺,则合同关系成立;但如果一方发出的是要约邀请,则即便对方同意,也无法在当事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常见的要约邀请有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和招标公告等。
关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以双方的名义出卖,出让,赠送或其他方法处理的,另一方得知后未明确表示反对视为默认,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的名义赠送某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得知后若表示反对则可以申诉追回所赠与财产。
今年四月份,一13岁女孩花70万买画后家长要求画师退款,在这件事情中,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且一方当事人属于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家长要求画师退款,按照法律是要退款款的。若是签订合同,因当事人13岁未成年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监护人同意,这合同也是无效的。生活中例如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小学生因为玩游戏充值几万块钱,最后被家长发现要求游戏方退款。腾讯前段时间新规定了未成年充值限额和游戏时间限度,这都是为了规避此类事件的发生。
学校对表现良好的学生或者给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的承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无偿合同,无偿合同的受益方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为社会救济也提供了一些方便。比如说学校和国家的资助项目,当某些学生满足某些条件时,国家和学校为其提供资助,这也属于无偿合同。
当然我们生活中也充斥着虚假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急需某些东西,谎称能够提供这些东西,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盗用或假冒他人与对方签订合同,腾讯QQ飞车和老干妈的案例,以及都美竹事件中的第三人诈骗人。虚假广告,信息引诱,比如说投资100收入300,虚假中介,走走路就能赚钱等等都是虚假的。
合同法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种植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并履行。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