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合同备案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2023-09-19 01:0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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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合同备案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双方是雇佣关系的话那么双方是要签订劳务合同,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才有一定的保障,一般来说工程是不可以转包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必须备案呢?

一、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必须备案

是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后,到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1、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2、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三、工程劳务分包的风险怎么规避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禁止肢解发包。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禁止的范围从主体结构的禁止,演化成主要工作量、再演化成群组工程中的过半数。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从这里就可以知道,开始的案例二劳务公司再与罗某个人签订《分包协议》不可能是真正的合法的分包协议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建筑劳务合同是必须要进行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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