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是什么 有没有知道《集体合同》是怎么回事

2023-11-02 13:0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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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是什么

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重要手段。

(一)与劳动合同关系体现

1.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约定不明时,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没有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集体合同规定标准执行

(2)没有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未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二)特征

集体合同特征:主体特定,效力更高,不以批准为生效要件

1.主体特定

(1)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2)尚未建立工会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非职工自己推举代表)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3)工会和集体合同都不是必须存在的

2.程序特殊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不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为生效要件(15天无异议生效)

(1)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专项、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2)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or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3)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三)争议处理

1.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4.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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