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与合同 信用证与贸易合同之间有什么联系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信用证与合同 信用证与贸易合同之间有什么联系,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买方/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卖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卖方/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买方/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在信用证开立之后的章节中,将把买卖双方称为进口商和出口商。
通常在国际贸易中,当交易的双方对货物在签订贸易合同之时,如果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买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买方具有按贸易合同的规定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信用证与贸易合同的独立性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是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一经开立后,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独立抽象性原则是信用证交易的基石,对信用证交易的产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信用证与贸易合同的统一性
1.信用证的开立是履行贸易合同义务的行为
信用证是开证行应买方的请求而开立,允许在受益人履行信用证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它的开立是按买方的指示办理的,而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依据是合同,是按照合同支付条款中有关规定要求开立的。
2.信用证的开立受贸易合同条款的制约
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就买卖某种货物而达成的书面文件。如果买卖双方同意以信用证的方式付款,就应该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信用证条款,从而使买方有义务开立信用证。
3.信用证来自于贸易合同,因为合同中如果规定信用证支付,则买方就要开出信用证。但信用证一旦开出,就与贸易合同没有关系了,因为银行的审单标准是“表面相符,严格一致”,即银行审单是只看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而不会看货物的实际情况。
信用证对外贸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为受益人提供了真正的交易安全保障。该原则使得开证行不能以它和申请人之间的其他关系或者以买卖合同为依据抗辩受益人。
二、为开证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交易安全保障。开证申请人可通过对信用证规定适当的条款来制约卖方,保障自己的安全。
三、为银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