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代签字缴费两年以上 投保时,保单签名处由他人代签,这份保单是有效的吗

2023-12-24 10:1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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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代签字缴费两年以上

这个要具体分析,一般是两种情形,我们这里简化一下背景: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签字是她的家人代签署的,本人并不知情;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签字是保险中介人签署的,本人知情或者不知情,但是正常交保费了。

第一种情况,直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保单是可以直接作废撤销的,这种保单是无效的,理赔不了。很多保险公司也会在投保界面提示签字一定要本人操作,否则保单无效。

第二种情况,代签名时没有表示异议的,且后续缴纳保费,可以认定投保人追认了保单的有效性,保单一般还是判定有效的。

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一)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 (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 (三)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还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划重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一)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 (二)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 (三)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

2)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之前有写过一篇类似的案例分析,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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