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签的是劳动合同吗(劳动法适用于公务员吗)

2023-12-25 16:5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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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签的是劳动合同吗

不适用。

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享受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务员法》作出解释,如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一、劳动法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本法执行

以前的情况是国企工作人员分为事业单位编制和合同工,国企的合同工适用劳动法。

但是现在改制后,国企工作人员是否适用劳动法要分情况:

(1)去行政化前的事业单位编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公务员管理,适应公务员法。

后面取消事业编制后,搞了一个国企编制。国企编制是国有企业为了完成未来或过去的任务而确定的公司或部门的人员数量的配置,其对人员的实际配置工作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国企编制主要包括两种:国企正式员工(也称编内员工、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协议工,其他几种编制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例如银行编制是国企编制的一种,适用劳动合同。

(2)合同工:适用劳动法,由劳动法调整。

从1986年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就已经打破了编制的界限和束缚。在去行政化之后,其人员不在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畴之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因此肯定没有编制一说。不过由于国情所致,国企虽然不使用编制,但为了便于管理,仍参照行政机关设置了岗位级别,因此在其内部仍有职务和级别的说法,不了解情况的以为是编制,其实这只是企业自定的身份标识,充其量叫“企业编”或比照身份,而不是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承认的编制。当然,这种企业编因为要报备国资和组织部门,到一定级别后可以交流到行政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相当于等效身份,不是编制胜似编制,说有编制也不为过。在国企只要到一定级别,有没有编制已经不重要,因为随时可以因为工作需要调入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没有编制政治和经济待遇依然在。而基层国企人员百分之百是没有编制的,正因为不具有编制身份,如今他们已经没有渠道和办法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要取得编制,唯一的办法只有参加考试。

86年我国国企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无权开除、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劳动法不适用情形

1.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法

(1)除了行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人员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外,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如临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适用劳动法。

(2)如果属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不适用公务员法或劳动法。

评论区有个打着个事业单位人事的名义的人乱评论,水平比较低,乱评论误人子弟,看不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纳入公务员编制、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这句话,不知道有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纳入公务员编制,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的。这货以为自己没有被纳入公务员编制,就认为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被纳入公务员编制,这就是典型的坐井观天。

大家要多读书,千万别学他不懂装懂,乱评论,要不然就成了东北深山的偶蹄兽了,哈哈。

2.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不适用劳动法

3.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

4.现役军人、军队的文职人员

5.家庭雇佣劳动关系

(1)一个家庭找保姆打理家务,如果保姆从家政公司聘请,那么保姆和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2)如果保姆是经熟人介绍来的远房亲戚,则属于劳务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居民家庭不是用人单位,和保姆无法形成劳动关系

6.在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外国人

7.义务、慈善、家务劳动关系

这里再补充一个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编制规定。

随着编制体制改革初步拉开序幕,目前公立医院存在四类人员:

1.事业编制(不再增加,慢慢消化);

2.老人事关系(改革中选择自己放弃编制,待遇包括保险同事业编制无差,仅仅是名义取编,同样不再增加,慢慢消化);

3.新人事关系(指的是14年的头两批合同人员,在医院没编,但是换别的单位就有编,也就是作者说的流动编制)

4.合同制(14年第三批合同人员及以后的新入职人员,待遇同老人不变但是养老保险为企业职工保险,今后所有新入职人员均签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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