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代理合同甲方违约怎么办

2024-01-19 20:49: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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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分销合同

分销代理合同(通用8篇)

分销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代理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产权号: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买卖双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卖方的交易税费、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超过该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成交额的 % ,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每单 元,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险单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代理合同 篇3

甲方(被代理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 (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 ,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 省 市 区 路 。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 □别墅 □商业 □写字楼 □其他 。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乙方(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 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于上海徐汇

分销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代理方(乙方):

证 件 号 码: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名下的位于 项目的分销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的项目位于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范围包括该项目: 。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均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告知七日后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回函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合作期满,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本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已取得该项目为合法销售之商铺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策划和推广工作,并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宣传物料。

4、购铺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购铺客户开据收款收据与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5、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及配合客户拓展产生的看楼车、饭局营销招待费、外出宣传差旅费、项目宣讲场地费、宣传物料等所有费用,如需产生以上费用乙方需提前向甲方进行书面审批。

6、甲方负责现场接待或指定销售代理机构现场接待乙方推荐客户并与购铺客户签署《认购协议书》和《 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及办理后续的按揭、交铺、办证等所有工作。

7、甲方同意乙方组织同业机构分销转介,并由乙方向同业机构支付分销费用。

8、甲方承担因本项目《 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通过电商、CALL客、同业机构转介、派单、圈层活动等各种拓客方式组织客户到访委托项目案场,并转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机构提供接待、咨询、交易等服务,乙方派驻销售专员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机构做好客户的服务工作。

2、

3、 乙方承担电商活动产生的线上网络媒体推广费用及CALL客的费用。 乙方负责培训销售团队向客户讲解甲方房地产项目相关信息,充分开发客户和提高看铺的效率,并负责协调出来购铺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

5、 乙方如组织外围销售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保证为甲方所进行的推广活动不得超出甲方提供书面资料上的承诺范围,不得对外作出与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的承诺。

6、 在销售过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收取客户所付的购房款,应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由甲方财务部或存入甲方指定帐号。

7、 乙方的推广机构及其指定推广人员不得作出欺骗、欺诈、虚假承诺等损害甲方房地产项目及公司形象与利益的事情。

8、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收取定金和房款。

9、 乙方可派销售人员陪同自身推介之客户到该项目现场售楼处,客户接待前,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销售负责人为乙方做书面确认,双方各自存档备查,客户确认后,现场讲解、解答客户疑虑、引导看铺等程序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机构负责。

10、 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机构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 》。

第五条、分销代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分销结算依据以客户缴纳定金为依据,在客户缴纳定金后则视为乙方成交。

2、本合同的佣金为分销代理服务费。

2、佣金按照合同签约面积 600元/O 方式结算,即合同签约面积600元/O。

备注:1)、客户缴纳定金并签定认购协议书,即视为乙方完成本套房屋的销售。

2)、以甲方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所有购铺款项为结算依据,甲方根据实际成交金额及相应的代理费率向乙方支付佣金,每月结算一次。

3)、分销代理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税部门认可的发票。

4、乙方于每月的1日前提交前一个月的成交结算单;甲方需配合乙方于每月的5日前完成前一个月的成交结算单的核对和确认;乙方于每月的 10日之前将前一个月经双方确认的成交结算单及发票送至甲方,甲方在当月 15号前向乙方支付。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铺,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乙方支付相应的佣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违约,则乙方不得收取佣金,已经收取的,应当全部返还给甲方。

6、在客户交纳定金后违约被甲方没收定金的,所没收定金甲方50%乙方50%。

第六条 业绩与客户认定

一、 客户确定方式:

带客户到案场直接签联动确认单

(1) 带客户到案场的置业顾问必须完善联动确认单的填写,如未完善联动确认单内容,视为无效客户登记,成交后不计算业绩提成。

(2) 联动确认单上必须有现场销售经理、接待销售人员的签字才生效,为保证客户归属,请尽量在当天完善联动确认单上的每项内容,完成签字确认。

三、客户界定标准

1、分销商带看客户,需为新客户,来电、来访已登记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2、分销商带看客户保护有效期为两个月,两个月后成交不享有业绩提成。

3、分销商带看,客户归属无争议的,该客户归属归该分销商。

4、分销商带看,遵循客户第一接触原则,以第一次登记联动客户确认单为准确定客户归属。

5、客户到访或成交以后转介绍朋友购买的,业绩归属原分销商。

6、分销公司客户可以先接待后确认,但必须在事后3天内提出查询,并提供最近15天内与客户的至少两次相关通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少于15秒)或短信记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客户额外收取费用;

2)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和声誉的行为;

2、终止合同后,甲方仍须按照合约约定在终止合约一个月内向乙方全额支付推介服务费的佣金。

3、若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佣金超过一个月,从逾期一个月之日起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佣金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所有应付佣金和滞纳金外,还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未经过对方许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并另外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违约金。

5、在整个委托事项的执行过程中,乙方应以和平、积极的心态处理相关事宜,不得有强迫交易或其他违背当事人意志的行为。否则产生的相关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且乙方自身同样得注意安全等相关事宜,如产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亦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本合同书若有未详尽之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可续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法 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 方:(盖章) 法 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分销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O.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xx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分销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价格

1、物业名称:

2、物业地址:

3、该楼盘物业形态为,总占地平方米,建设周期年,分期开发。该楼盘位于 。

以上物业单位售价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

4、若以上物业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二、受托代理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十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三个月。

三、客户确认

1、乙方给甲方介绍的客户,须填写《客户确认书》,该确认单经甲方经办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生效。该确认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客户以及其他与乙方客户有关联的人,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有效客户。

3、乙方带看的客户,甲方有义务及时确认,若乙方带看时,甲方未出示书面异议的证据,则视为甲方同意确认该客户。

四、佣金及支付

1、佣金金额: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套数成交总额的 1 %;

2、佣金支付方式:按套结算,一套一结,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若乙方介绍的客户以不贷款的方式购买该物业,甲方应在客户支付100%的房款后的7日内全额支付佣金;

若乙方介绍的客户以贷款的方式购买该物业,甲方应在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的7日内全额支付佣金;

3、因客户对定金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4、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佣金且无正当理由,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该笔款项的日仟分之叁的滞纳金。滞纳金自甲方应付款最后之日开始计算。

五、争议的解决

1、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执、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销售约定

1、乙方介绍的客户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收取或由乙方经甲方授权后代为收取。

2、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后,视为乙方代理成功完成。

3、甲方负责办理成交后的交易相关手续,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七、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保证委托乙方代销的房地产符合法定出售条件,并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给乙方以及乙方的有效客户,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有关独立单元的平面图、销售面积、装修标准等有关资料,关于该房地产销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面积、规格、价格等。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客户应予积极配合接洽,报价保持一致。甲方确认乙方介绍之客户与甲方的客户有同等的折扣。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带来客户递交任何关于售楼处的行销工作。甲方私自与该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协议的,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4、在数个客户对同一房屋约有购买意向的情形下,甲方应与先支付定金的客户签订正式买卖协议。

5、甲方应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

6、对于本合同到期前10日内乙方仍在恰谈中的客户,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续约。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签定续约协议。

八、乙方职责

1、协助甲方作出更有效的销售方案。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若在报刊、媒体广告及门店橱窗等刊登上述物业广告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刊登,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提供基本的销售资料、宣传海报与看板设计稿。

3、如未得到甲方同意变更物业销售价格的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降低物业销售价格,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配合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完成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和银行贷款合同,并协助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进行谈判。

5、乙方应对销售过程所知悉的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代理佣金;

1.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内容、条件、要求的;

1.3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2、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代理佣金作为违约金;

2.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行代理服务的;

2.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的,在委托期满后六个月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乙方已完成代理任务;

2.3若甲方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之义务包括未按时支付乙方代理佣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

十、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各方就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发生任何争议,则该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向该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和效力

1、本协议在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为确认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正式文本。在本协议生效以前协商的各项协议,除已获履行的部分以外,若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章: 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分销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O.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 年 10 月 28 日至 20_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_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_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_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_ 年 10 月 28 日至20_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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