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售车合同协议 二手车买卖合同

2024-01-26 02:1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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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售车合同协议

GF-2015-0120

二手车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如果没有内容,请填写“无”。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VIN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乙方:

(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二手车技术状况表(示范文本)

说明:

本表由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按照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后生成。

其中“表征里程”项按照里程表读数填写,不代表真实行驶里程。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章)                                   鉴定单位:(盖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二手车技术状况表由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经纪企业使用,作为二手车交易合同的附件。车辆展卖期间,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强制责任险缴付凭证

7.原始购车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8.三包凭证及修理记录

9.其他凭证

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商总局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了《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统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 推广使用示范文本是在经营者和消费者当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经营者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甄别防范能力,维护汽车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秩序的重要方式。示范文本以监管实践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汽车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义务及责任,对于规范汽车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结合实际积极推行示范文本 要将推行示范文本工作与加强汽车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相结合,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支持鼓励汽车经营企业使用示范文本。各地可以印制和发放示范文本,也可结合本地汽车市场实际,对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完善。 三、积极报送有关情况 各地在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总局市场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示范文本进行修订。 联系部门: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市场处 联系电话:010-88650623 附件:1.《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121) 2.《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120)

 风险提示

应注意使用格式合同的风险

1.实务中的货运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 2.建议承运人对托运人就合同中免除及限制赔偿责任的条款作专门提示,或取得托运人的书面确认同意,否则,托运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请注意《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更新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1.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 (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 (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 (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2.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 (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如果合同存在附件,附件合同中约定管辖必须特别谨慎

1、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不同的法院管辖——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主合同、从合同对仲裁有不一致的约定时,不能以主合同为准,只能分别处理。 3、如果附件、配套合同的签署主体与主合同存在不一致,应考虑约定“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管辖,以××合同(指主交易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为准”。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1.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2.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 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 (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 (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 运输费用 保险费用 装卸费用 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 报关费用 (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 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 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 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 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 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考虑“一次给付合同”的提前解除问题

1.一次给付合同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如买卖、赠与、承揽等。 2.约定提前解除,必须一并考虑提前解除情况下的“退款、退货、退场”这三个问题,提示明确: (1)解除的阶段、前提。一次给付合同一般不会允许随时解除,而只是前期的特定阶段能解除。 (2)解除的责任限制。应该明确约定解除方承担的有限责任。例如,支付一定费用、赔偿一定违约金,但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1.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2.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 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 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1.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 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 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 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3.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 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 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 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 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 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1.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2.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3.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4.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5.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6.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7.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8.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2.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3.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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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类

车辆

基本信息

厂牌型号

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

VIN码

注册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表征里程

万km 

品牌名称

□国产  □进口

车身颜色

年检证明

□有(至年月) □无

购置税证书

□有  □无

车船税证明

□有(至年月) □无

交强险

□有(至年月) □无

使用性质

□营运用车   □出租车   □公务用车   □家庭用车   □其它

其他法定

凭证、证明

□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三者强制保险单   □其它

车主

名称/姓名

企业法人证书代码/身份证号码

重要配置

燃料标号

排量

缸数

发动机功率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安全气囊

驱动方式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配置

是否为事故车

□是  □否

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

鉴定结果

分值

技术状况等级

车辆技术

状况鉴定

缺陷描述

鉴定科目

鉴定结果(得分)

缺陷描述

车身检查

发动机舱检查

驾驶舱检查

启动检查

路试检查

底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