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示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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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及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并公示“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23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及公示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企业自愿原则,经过通告报名、初选审核、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核、初选公示、局长办公会审议及正式公告的工作程序,按照相应标准对企业在一定年度内已产生的信用记录进行归集、甄别、审核并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我省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开展近30年,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已20多年,对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有着良好的社会效应,多年来受到企业欢迎、社会认可和政府肯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审核标准越来越严,社会认可面越来越广,已成为广大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金字招牌,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
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及公示工作是福建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的首次开展。在往届的工作基础上,一是首次引入专家组审核机制。由专家组依据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从合同信用管理状况、合同行为状况、合同履约状况、企业和品牌状况、社会信誉状况五个方面进行审核评分并形成初选公示企业名单。采用专家组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增强“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尚属于首家,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领导的认可。二是扩大征求意见单位的范围。被确认及公示企业征求了省高院、省工信厅(省清欠办)、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14个单位的意见,新增征求3家单位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公信力。
希望被确认及公示企业再接再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名义对企业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和广告,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建设水平,在推进福建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被公示企业的行政指导和动态监管,发现被公示企业在公示年度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经核实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撤销公示。(何金月)